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VB/JavaScript語法,但是並不影響您獲取本網站的內容,請自行輸入正確的資料
光田綜合醫院 Logo 光田綜合醫院
banner
回首页
中心簡介
裝飾用圖片
服務對象
裝飾用圖片
服務內容
裝飾用圖片
長照2.0專區
裝飾用圖片
安置機構
裝飾用圖片
輔具租借
裝飾用圖片
居家護理(連結-將會另開視窗)
裝飾用圖片
安寧居家護理(連結-將會另開視窗)
裝飾用圖片
台中市政府聘顧外籍看護工-到宅評估鑑定申請相關表件(連結-將會另開視窗)
裝飾用圖片
相關網站連結
裝飾用圖片
聯絡我們

裝飾用圖片
::: 首頁 / 外籍看護申請
裝飾用圖片
裝飾用圖片 裝飾用圖片 外籍看護申請

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指定醫院完成醫療評估:(自醫療團隊開立之日起1年內為有效期限)

(x)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y)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w)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

二、(j)被看護者符合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7條及第9條附表四,且由各級政府補助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

三、(k)被看護者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並載明或檢附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上。

四、受看護人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等級(如下表)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者。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等級

1. 平衡機能障礙

重度

2. 智能障礙

重度

3. 植物人

重度

4. 失智症

輕度

5. 自閉症

重度

6. 染色體異常

重度

7. 先天代謝異常

重度

8. 其他先天缺陷

重度

9. 精神病

重度

10.肢體障礙

重度

11.罕見疾病

重度

12.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呼吸器官

重度

13.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機能

中度

14.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列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重度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醫院病房護理站可領取外籍看護申請書,但需有近三個月內之2吋照片)

left-img01
裝飾用圖片
裝飾用圖片 相關網站鏈結:
台中市政府聘顧外籍看護工-到宅評估鑑定申請相關表件
家庭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籍看護工初次招募
裝飾用圖片 最後修改時間::2023/11/23 上午 09:29:00
各特色中心之鏈結 裝飾用圖片

 
隱私權保護宣告  
沙鹿總院:台中市沙鹿區沙田路117號 電話:(04)2662-5111 大甲分院:台中市大甲區經國路321號 電話:(04)2688-5599
® 本網站內容為光田綜合醫院 版權所有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