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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知多少?
單 位: 藥劑部 發表日期: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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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藥害救濟?

藥害救濟是衛生福利部為使民眾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而導致死亡、障礙或是嚴重疾病時,能獲得迅速救濟之服務。
所謂「正當使用」是指依醫藥專業人員之指示或藥物標示而為藥物之使用,而「合法藥物」指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藥物許可證,得依法製造、輸入或販賣之藥物 ,包含:

  1. 成藥:不須醫師處方,但需在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下使用(例如綜合感冒藥)
  2. 指示藥:不須醫師處方,但需在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下使用(例如綜合感冒藥)
  3. 處方藥:須經醫師診斷、處方後才能使用(例如降血壓藥)

  • 什麼人可以提出申請?有申請期限嗎?

    在得知藥害發生起3年內需要提出申請,而依據申請類別不同,申請人的資格則可分為:
  1. 申請嚴重疾病給付時:申請人必須為受害人本人或是其法定代理人。
  2. 申請障礙給付時:必須先取得身心障礙手冊,而申請人必須為受害人本人或是其法定代理人。
  3. 申請死亡給付時:申請必須為法定繼承人。

  • 要怎麼申請藥害救濟?
  1. 確實完整填寫「藥害救濟申請書」:
    (1)可於藥害救濟基金會網頁上的「線上申請專區」中填寫資料。
    (2)於藥害救濟基金會網頁下載藥害救濟申請書。
    (3)直接洽詢藥害救濟基金會。
  2. 依據所申請之類別,準備相關必要文件

    申請類別

    嚴重疾病

    障礙

    死亡

    應檢附資料

    申請書

    受害前病歷摘要

    受害後病歷摘要

    診斷證明書

    醫療費用收據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書

    受害前病歷摘要

    受害後病歷摘要

    診斷證明書

    障礙手冊或證明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書

    受害前病歷摘要

    受害後病歷摘要

    診斷證明書

    死亡診斷證明

    解剖報告(若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3. 將申請書連同需檢附的相關資料,郵寄至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即可。
    地址:10092 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諮詢專線:(02)2358-4097

當申請藥害救濟後,會由藥害救濟基金會調閱、整理每一個案受藥害前後期間完整的病歷,再送至『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因病情複雜程度及醫療院所病歷往返所需費時不同,一般在正式受理申請通知後至審議結果通知可能需要花費約6至8個月時間不等。若想要知道目前處理情況,也可直接到要害救濟基金會網站「進度查詢」查詢案件處理的進度。如果想了解相關資訊可向藥劑部諮詢或至藥害救濟基金會網頁查詢。

【資料來源】藥害救濟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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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用圖片 最後修改時間:2018/5/2 上午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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