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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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monidine 5-Bromo-N-(4,5-dihydro-1H-imidazol-2-yl) quinoxalin-6-a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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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Date |
UpToDate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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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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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乃相對上具有選擇性之α-2 腎上腺激性作用劑(α-2 adrenergic agonist),給藥後兩小時出現尖峰降眼壓效果,於動物體及人體進行螢光光譜研究顯示Brimonidine tartrate藉由減少眼房水產量與增加葡萄膜鞏膜流出量,具有雙重作用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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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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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角隅青光眼或高眼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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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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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劑量每日三次,每次患眼滴一滴,間隔約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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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動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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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內投予0.1%或0.2%的活性成份溶液後,於 0.25 至 2.5小時內出現血漿濃度峰值後,血漿濃度以全身半衰期約兩小時的速度降低。
本藥主要經由肝臟代謝,藥物和藥物代謝產物之主要排除路徑是經由尿路排出,約 87% 經口投與放射性標記劑量,於120小時以內被清除,而其中有 74% 出現於尿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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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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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結膜炎、結膜充血、和眼睛搔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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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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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未曾使用本品進行特定藥物交互作用研究,但須考慮與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酒精,巴比妥酸鹽,鴉片劑,鎮定劑或麻醉劑)產生加成作用增強效果的可能。 α-促進作用劑這一類藥物可能減低脈搏及降低血壓,因此當α-促進作用這一類藥物合併使用β作用阻斷劑(包含眼用和全身性使用)、抗高血壓劑、和(或)心臟作用糖苔等藥物使用時應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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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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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於對brimonidine Tartrate或本藥任何成分過敏病人,也禁用於正在接受單氨氧化(MAO)抑制劑治療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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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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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高眼壓及青光眼眼用製劑(101/12/1、102/8/1、104/4/1、106/2/1、110/5/1、111/7/1) 本類藥物療程劑量如下:(106/2/1、111/7/1) 1.多次使用包裝(規格量≧2.5mL): (1) 規格量≦3mL:一天點一次者(如Mikelan、Xalatan、Travatan、Lumigan,Taflotan、Eybelis等),單眼每4週處方為1瓶;雙眼得每3週處方1瓶,3個月處方4瓶。(101/12/1、102/8/1、104/4/1、111/7/1) (2)規格量≧5mL: Ⅰ.一天點一次者(如Vyzulta),單眼每8週處方為1瓶;雙眼得每6週處方為1瓶,3個月處方2瓶。(110/5/1、111/7/1) Ⅱ.一天點兩次者(如Timolol、Cosopt、Alphagan、Combigan等),單眼每4週處方為1瓶。雙眼得每3週處方1瓶,3個月處方4瓶。(111/7/1) 2.單次使用包裝(不含防腐劑),單眼或雙眼每4週限處方支數如下(106/2/1): (1) 每日使用1次者,限30支(含)以下。 (2) 每日使用2次者,限60支(含)以下。 (3) 每日使用3次者,限90(含)支以下。 (4) 每日使用4次者,限120(含)支以下。 3.治療時,不得併用其他同類藥品。另Omidenepag(如Eybelis)不得併用前列腺素衍生物類。(111/7/1)
14.1.1.單方製劑(90/10/1、101/12/1、104/4/1、106/2/1、111/7/1): 1.β-交感神經阻斷劑(β-blockers ) 2.碳酸酐?抑制劑(Carbonic anhydrase inhibitor) : 限對β-blockers有禁忌、不適或使用效果不佳之病患使用。 3.前列腺素衍生物類:(Prostaglandin analogues):(93/2/1、101/12/1) (1)限對β-blockers使用效果不佳或不適用之病患使用。宜先以單獨使用為原則。 (2)療效仍不足時,得併用其他降眼壓用藥(含複方製劑)。 4.腎上腺激性作用劑(α-2 adrenergic agonist):限對β-blockers有禁忌、不適或使用效果不佳之病患使用。(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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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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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時使用一種以上眼藥,建議至少間隔5分鐘。 本眼藥開封後,可儲存於室溫25℃以下,保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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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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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於治療患有重度心血管疾病人時,仍應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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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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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任何人體使用本品用藥過量之相關資訊。口服用藥過量的處置,包括支持性療法和症候性療法,須隨時維持病人呼吸道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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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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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以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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