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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頁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或錯誤請仍依廠商資料為主。
醫令碼 20870 健保碼 BC27283100
商品名 ATOZET F.C.10/20MG 藥品許可證 衛部藥輸字第027283號
中文名 優泰脂膜衣錠 健保局藥理類別 240699 降血脂藥複方
學名 Ezetimibe+Atorvastatin 外觀描述
外觀圖示
類別 PHR 劑量 TAB
抗生素 管制藥
仿單 ATOZET F.C.10/20MG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C10BA05 atorvastatin and ezetimibe
孕婦用藥分級 X 級:
不論是動物或人體的研究試驗中均顯示該藥物對胚胎有不良影響,且此藥物對懷孕婦女所產生的效益很低,則此藥對妊娠婦女或可能懷孕的婦女為禁忌使用。

結構式

Ezetimibe
(3R,4S)-1-(4-fluorophenyl)-3-((3S)-3-(4-fluorophenyl)-3-hydroxypropyl)-4-(4-hydroxyphenyl)-2-azetidinone

File:Atorvastatin.svg
Atorvastatin
[R-(R*, R*)]-2-(4-fluorophenyl)-β, δ-dihydroxy-5-(1-methylethyl)-3-phenyl-4-[(phenylamino) carbonyl]-1H-pyrrole-1-heptanoic acid, calcium salt (2:1) trihydrate

UpToDate UpToDate 連結
藥理作用
血漿膽固醇來自於腸道的吸收及內生性的合成。ATOZET 內含ezetimibe及atorvastatin兩種作用機轉互補的降血脂藥物。
Ezetimibe
可抑制小腸的膽固醇吸收作用,從而降低血中膽固醇。
Atorvastatin
動物模型研究顯示,atorvastatin可抑制HMG-CoA還原酶與肝臟的膽固醇合成作用,並可增加細胞表面之肝臟LDL接受體的數量,促進LDL的吸收與代謝,從而降低血中膽固醇與脂蛋白的濃度;atorvastatin亦可降低LDL生成作用及LDL粒子的數量。
適應症
高膽固醇血症
用法用量
1. ATOZET 的劑量範圍為10/10 mg-ezetimibe/atorvastatin 10/20 mg,每日一次。ATOZET的起始建議劑量為10/10 mg或ezetimibe/atorvastatin 10/20 mg,每日一次。ATOZET可於一天當中的任何時間隨食物或不隨食物投予單一劑量。在開始使用ATOZET之後及/或調整劑量時,應於2週(含)以上的時間內進行血脂檢測,並據以調整劑量。
2. 患者應將ATOZET錠劑整粒吞服。不可將錠劑研碎、溶解或咀嚼使用。
藥動力學
ATOZET ATOZET與併服ezetimibe與 atorvastatin 相對應劑量之錠劑具有生體相等性。}
吸收
Ezetimibe在口服後會很快被吸收,並且廣泛結合成具藥理活性的phenolic glucuronide (ezetimibe-glucuronide)。
口服投予後可於1至2小時內達到atorvastatin的最高血中濃度。吸收程度會隨atorvastatin的劑量成正比。Atorvastatin (原型藥)的絕對生體可用率約為14%,而全身的HMG-CoA還原酶抑制活性約為30%。
分佈
Ezetimibe和ezetimibe-glucuronide與人類血漿蛋白高度結合(>90%)。
Atorvastatin的平均分布體積約為381 liters。Atorvastatin與血漿蛋白的結合率≥98%。血液/血漿比約為0.25,這表示只有少量藥物會穿透進入紅血球。
代謝與排除
Ezetimibe主要在小腸及肝臟經由葡萄醣醛酸結合作用(glucuronide conjugation)被代謝,然後再經由膽汁及腎臟排除。Ezetimibe在所有的評估物種中都只觀察到最小程度的氧化代謝作用。
Atorvastatin會被代謝成鄰烴基及對烴基衍生物(ortho-及 parahydroxylated derivatives)及各種β-氧化產物。
副作用
ALT升高、AST升高、以及肌肉骨骼疼痛。
交互作用
1. ATOZET 於使用statin類藥物治療期間發生肌病的風險會因同時投予fibric acid衍生物、降血脂劑量的niacin、cyclosporine、或強效的CYP3A4抑制劑(如clarithromycin、HIV蛋白酶抑制劑、itraconazole)而升高。
2. 本品若同時併用降脂膠囊、紅麴併用,可能會造成肝功能指數上升及血中肌酸激酶上升。
禁忌
1. 活動性肝病或不明原因的肝臟轉胺酶持續升高。
2. 對ATOZET的任何成分過敏。
給付規定
2.6.3.含ezetimibe及statin類之複方製劑(如Atozet):(95/12/1、106/8/1、111/11/1):
1.限用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同型接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HOFH) 病患並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表,經使用statin類藥品單一治療3個月未達治療目標者(106/8/1)。
2.本品不得與gemfibrozil併用。(106/8/1)



2.6.降血脂藥物 Drugs used for dyslipidemia
2.6.1.全民健康保險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表(86/1/1、87/4/1、87/7/1、91/9/1、93/9/1、97/7/1、102/8/1、108/2/1)
1.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病史、2.曾接受心導管介入治療或外科冠動脈搭橋手術之冠狀動脈粥狀硬化患者(108/2/1),上述與藥物治療可並行,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LDL-C≧70mg/dL,血脂目標值:LDL-C<70mg/dL;
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患者,與藥物治療可並行,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TC≧160mg/dL或
LDL-C≧100mg/dL,血脂目標值:TC<160mg/dL或LDL-C<100mg/dL;
2個危險因子或以上,給藥前應有3-6個月非藥物治療,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TC≧200mg/dL或LDL-C≧130mg/dL ,血脂目標值:TC<200mg/dL或LDL-C<130mg/dL;
1個危險因子,給藥前應有3-6個月非藥物治療,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TC≧240mg/dL或LDL-C≧160mg/dL,血脂目標值:TC<240mg/dL或LDL-C<160mg/dL;
0個危險因子,給藥前應有3-6個月非藥物治療,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LDL-C≧190mg/dL,血脂目標值:LDL-C<190mg/dL;
上述處方規定:第一年應每3-6個月抽血檢查一次,第二年以後應至少每6-12個月抽血檢查一次,同時請注意副作用之產生如肝功能異常,橫紋肌溶解症。

心血管疾病定義:
(一) 冠狀動脈粥狀硬化病人:心絞痛病人,有心導管證實或缺氧性心電圖變化或負荷性試驗陽性反應者(附檢查報告)
(二) 缺血型腦血管疾病病人包含:
1.腦梗塞。
2.暫時性腦缺血患者(TIA)。(診斷須由神經科醫師確立)
3.有症狀之頸動脈狹窄。(診斷須由神經科醫師確立)

危險因子定義:
1.高血壓
2.男性≧45歲,女性≧55歲或停經者
3.有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男性≦55歲,女性≦65歲)
4.HDL-C<40mg/dL
5.吸菸(因吸菸而符合起步治療準則之個案,若未戒菸而要求藥物治療,應以自費治療)。

全民健康保險降三酸甘油酯藥物給付規定:
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病人,與藥物治療可並行,起始藥物治療三酸甘油酯值:TG≧200mg/dL且(TC/HDL-C>5或HDL-C<40mg/dL),三酸甘油酯目標值:TG<200mg/dL
無心血管疾病病人,給藥前應有3-6個月非藥物治療,起始藥物治療三酸甘油酯值:TG≧200mg/dL且(TC/HDL-C>5或HDL-C<40mg/dL),三酸甘油酯目標值:TG<200mg/dL
無心血管疾病病人,與藥物治療可並行,起始藥物治療三酸甘油酯值:TG≧500mg/dL,三酸甘油酯目標值:TG<500mg/dL
上述處方規定:第一年應每3-6個月抽血檢查一次,第二年以後應至少每6-12個月抽血檢查一次,同時請注意副作用之產生如肝功能異常,橫紋肌溶解症。
飲食提示
葡萄柚汁含有一種(含)以上會抑制CYP3A4的成分,因此會使atorvastatin的血中濃度升高,尤其是在過量攝取葡萄柚汁(>每天1.2升)的情況下。
警語
任何患者的急性、嚴重狀況如被認為可能是肌病變,或有易誘發橫紋肌溶解症引發腎衰竭之危險因子(例如嚴重的急性感染、低血壓、大型手術、外傷,嚴重代謝性、內分泌性及電解質失調,及未獲控制之癲癇),則應暫停使用或停用ATOZET治療。
過量處理
目前並無任何特別針對ATOZET使用過量的治療建議。萬一用藥過量時,應對患者進行症狀治療,並視需要採取支持性治療措施。
藥品保存方式
儲存溫度不可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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