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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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formin N,N-dimethylimidodicarbonimidic diam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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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Date |
UpToDate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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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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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formin 是屬 Biguanides 類,具抗高血糖作用,降低基礎與飯後血糖。不會刺激胰島素的分泌,不會再造成低血糖現象。 Metformin 的作用經由 3 種機轉: 1.抑制糖質增生和肝醣分解,以降低肝臟內葡萄糖的生成。 2.在肌肉組織,藉著增加胰島素的敏感性、改善週邊組織葡萄糖的攝取與利用。 3.延緩腸道內葡萄糖的吸收。 Metformin 作用於 glycogen synthase 以刺激細胞內肝醣的合成。Metformin 已知會增加所有形態的細胞膜葡萄糖運送者(GLUTs)的運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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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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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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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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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劑量的多寡將視患者臨床檢測出的血糖值而定。通常,每日服用二次,每次服用一錠。於用餐時或餐後服用。Metformin 之每日最高治療劑量為 3gm。 80 歲以上老年病人不建議開始使用Metformin 治療。Metformin 用於治療 80 歲以下之老年患者時,應特別謹慎。 本藥品在用餐時或飯後服用時,需整錠吞服,不要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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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動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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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 口服 Metformin HCl 錠劑後,約 2.5 小時就會達到最高血中濃度(Tmax), Metformin HCl 500 mg 或 850mg 錠劑在健康受試者體內的絕對生體可用率約50-60%。口服一個劑量後,在糞便中可收集到該藥物未被吸收的部份有 20-30%。 Metformin 經口服投予後,它的吸收是穩定的但不完全。Metformin 的吸收,在藥動方面被認為是呈非線性的。 在建議劑量與劑量療程之下,在服用後 24 至 48 小時內可達穩定血中濃度,且該濃度值通常低於 1 μg/mL。在有條件控制的臨床試驗中,縱然在最大劑量下,其最高血漿濃度(Cmax)也不會超過 5 μg/mL。 食物會些微延緩 Metformin 藥錠的吸收程度。投予 850 mg 錠劑後,血中最高濃度會降低 40%,AUC(area under curve)則減少 25%,達到最高血中濃度的時間會延遲 35 分鐘。但這些的臨床相關性尚無法得知。 分佈: 血漿蛋白的結合情形是可忽略的。Metformin 會和紅血球結合。血中的最高濃度比在血漿內的最高濃度還低,但二者出現時間幾近相同。紅血 球細胞最有可能是第 2 個分佈室。平均分佈體積(Vd)範圍約在 63至 276 公升。 代謝: Metformin 以原形由尿液排泄。在人體內測不到代謝物。 排除: Metformin 在腎清除率大於 400 mL/min,顯示 Metformin 是經由腎絲球體過濾和腎小管分泌而排除的。口服一個劑量後,可明顯見到的末端排除半衰期約 6.5 小時。 當腎功能受損,腎清除率是依肌氨酸酐(creatinine)清除率成比率下降,於是排除半衰期被延長,致使血漿內的 Metformin 濃度值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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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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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嘔吐、腹瀉、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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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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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合併服用: 含碘顯影劑: 依腎功能的狀況,在接受放射性影像檢查前、檢查當時、檢查後的48 小時內,必須先停用 Metformin。唯有腎功能經評估且確定已恢復正常後,才能再服用本品。
不建議同時服用: 酒精: 對急性酒精中毒者,尤其是禁食、營養不良與肝臟機能不全的患者而言,其乳酸中毒危險性會提高。避免飲用酒精或含酒精類的藥物。
合併使用時需留意: 本身有升血糖作用的藥物,如:Glucocortidcoids 和Tetracosactide (全身性與局部投予途徑) 、beta-2-agonist、danazol、每日 100 mg 高劑量的chlorpromazine 與利尿劑: 患者,尤其是在治療初期,需常常接受血糖值的檢查。在同時接受Metformin 和其他藥物的治療期間,若有必要,可調降 Metformin的劑量,直到停藥為止。 利尿劑,特別是環利尿劑(Loop diuretics): 該藥物有降低腎功能的潛在性,導致有可能會增加乳酸中毒的危險性。 血管收縮素轉換酵素抑制劑(ACE- Inhibitor): 該藥物可能會降低血糖值,因此,正在使用、加入或停用這類的藥物治療時,可能需調整 Metformin 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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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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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 Metformin 或本藥品的任一成份過敏者。 2. 糖尿病性酮酸中毒、糖尿病前驅昏迷。 3. 腎衰竭或腎臟功能障礙(肌氨酸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低於 60 mL/min)。 4. 腎絲球體過濾率(eGFR)小於30mL/min/1.73m2的病患禁用。 5. 具有改變腎功能潛在性之急性症狀,如:脫水、嚴重性感染、休克、血管內注射含碘顯影劑。 6. 可能會引起組織血氧不足的急、慢性疾病,如:心臟或呼吸衰竭、近期曾發生心肌梗塞、休克。 7. 非急需的大手術。 8. 嚴重肝功能不全禁用。 9. 授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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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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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品種類(105/5/1) (1)胰島素:各廠牌短、中、長效、速效或預混型胰島素。 (2)Biguanides:如metformin。 (3)Sulfonylureas(SU):如chlorpropamide、glipizide、glimepiride等。 (4)Meglitinide:如repaglinide、nateglinide等。 (5)α-glucosidase inhibitor:如acarbose、miglitol等。 (6)Thiazolidinediones(TZD):如 rosiglitazone、pioglitazone等。 (7)DPP-4抑制劑:如sitagliptin、vildagliptin、saxagliptin、linagliptin等。 (8)GLP-1受體促效劑:如exenatide、liraglutide等。 (9)SGLT-2抑制劑:如empagliflozin、dapagliflozin等。 (10)各降血糖成分之口服複方製劑。 2.使用條件:(105/5/1) (1) 原則上第二型糖尿病治療應優先使用metformin,或考慮早期開始使用胰島素。除有過敏、禁忌症、不能耐受或仍無法理想控制血糖的情形下,可使用其他類口服降血糖藥物。 (2) TZD製劑、DPP-4抑制劑、SGLT-2抑制劑、以及含該3類成分之複方製劑,限用於已接受過最大耐受劑量的metformin仍無法理想控制血糖之第二型糖尿病病人,且SGLT-2抑制劑與DPP-4抑制劑及其複方製劑宜二種擇一種使用。 (3) 第二型糖尿病病人倘於使用三種口服降血糖藥物治療仍無法理想控制血糖者,宜考慮給予胰島素治療。 (4) 特約醫療院所應加強衛教第二型糖尿病病人,鼓勵健康生活型態的飲食和運動,如控制肥胖、限制熱量攝取等措施。 (5) 第二型糖尿病病人使用之口服降血糖藥物成分,以最多四種(含四種)為限。 備註:本規定生效前已使用超過四種口服降血糖藥物成分之病人,得繼續使用原藥物至醫師更新其處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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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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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formin 有導致代謝性酸中毒(例如:乳酸中毒)之風險,醫療人員宜提醒病患該不良反應,倘若出現代謝性酸中毒之不良反應,應立卽停藥並回診開立處方之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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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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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formin有導致代謝性酸中毒(例如:乳酸中毒)之風險,醫療人員宜提醒病患該不良反應,倘若出現代謝性酸中毒之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回診開立處方之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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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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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formin HCl 的劑量增至 85 g,儘管已會出現乳酸中毒,但並未發現有低血糖症。服用過高且過量的Metformin 或在藥物併用上有風險性時,都有可能會導致乳酸中毒。乳酸中毒是醫療緊急事件必須在醫院治療。移除乳酸與 Metformin 的最有效方法是血液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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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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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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