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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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igatinib 3-(2,6-difluoro-3,5-dimethoxyphenyl)-1-ethyl-8-(morpholin-4-ylmethyl)-1,3,4,7-tetrahydro-2H-pyrrolo[3´,2´:5,6]pyrido[4,3-d]pyrimidin-2-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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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Date |
UpToDate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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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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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伯坦是一種標的為FGFR 1、2和3的小分子激酶抑制劑,其半抑制濃度值 (IC50) 低於2 nM。體外研究顯示,達伯坦在高於FGFR 1、2 和 3抑制濃度約 100 倍時,也會抑制 FGFR 4。達伯坦可抑制 FGFR 1-3 磷酸化及訊號傳遞,進而使帶有FGFR擴增與融合的活化型變異、導致FGFR訊號持續性活化的癌細胞株的細胞存活度降低。FGFR訊號持續性活化可支持惡性細胞的增生和存活。在帶有 FGFR 1、FGFR 2 或 FGFR 3變異,導致FGFR訊號持續性活化之人類腫瘤的異種移植小鼠模型中,包括一種源自病人膽管癌,表現致癌性FGFR2轉化子-2乙型同源基因 (TRA2b) 融合蛋白的異種移植模型,達伯坦能呈現抗腫瘤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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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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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成人接受過全身性藥物治療、腫瘤具有FGFR2融合或重排、不可手術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膽管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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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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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劑量為13.5毫克,每日口服一次,連續服用 14天,接著停藥7天,整個週期為期 21天。請繼續接受治療,直到疾病惡化或出現無法接受的毒性。 達伯坦可與或不與食物併服,請每天大約於同一時間服藥。 請整顆吞服藥錠。請勿壓碎、咀嚼、切開或溶解藥錠。 如果病人錯過一劑達伯坦,超過4小時或更久的時間,或出現嘔吐,請直接於下一次用藥時間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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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動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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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 達到達伯坦峰值血漿濃度的中位數時間 (Tmax) 為 1.13 (0.50-6.00) 小時。 食物的影響 達伯坦併用高脂和高熱量飲食(約 1000 大卡,其中源自蛋白質150 大卡、碳水化合物 250 大卡、脂肪 500-600 大卡),對達伯坦藥動學的影響未達有臨床意義。 分佈 口服13.5毫克劑量後的擬似分佈體積為 235 升 (60.8%)。體外試驗中,達伯坦濃度範圍在 1 至 10 μM時,有 90.6% 與人類血漿蛋白質結合。 清除 達伯坦清除半衰期 (t1/2) 的幾何平均時間為 15.4(變異係數:51.6%)小時,而擬似清除率的幾何平均速度 (CL/F) 為 10.6 升/小時(變異係數:54%)。 代謝 在體外,達伯坦主要由 CYP3A4 代謝。在人體碳[14 C ]質量平衡試驗中,血漿中的主要藥物相關成分為無變化的達伯坦原型藥。 排泄 在口服一劑 11 毫克放射線標記的達伯坦後,82.4% 的劑量由糞便排出(1.4%為無變化的原型藥),12.6% 的劑量由尿液排出(1%為無變化的原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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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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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髮、食慾下降、疲累、乾眼、高磷酸鹽血症、指甲形成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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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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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3A抑制劑對達伯坦的影響:Itraconazole是一種強效CYP3A抑制劑,口服併用Itraconazole和一劑 4.5毫克達伯坦後,讓達伯坦的Cmax增加17%和AUC增加88% [參見藥物交互作用(第 7.1 節)]。 併用中度 CYP3A 抑制劑預測會增加50-80%達伯坦的曝露量[參見藥物交互作用(第 7.1 節)]。 CYP3A誘導劑對達伯坦的影響:Rifampin是一種強效CYP3A誘導劑,口服併用Rifampin和一劑 13.5毫克達伯坦後,讓達伯坦的Cmax降低 62%和AUC 降低85%[參見藥物交互作用(第 7.1 節)]。併用中度 CYP3A 誘導劑預測會降低超過50%達伯坦的曝露量[參見藥物交互作用(第 7.1 節)]。 降酸劑對達伯坦的影響:Esomeprazole 是一種氫離子幫浦抑制劑,口服併用Esomeprazole和一劑 13.5毫克達伯坦後,讓達伯坦的Cmax降低35%和 AUC降低8%;這些差異預期未達臨床意義。Ranitidine是組織胺-2拮抗劑,不會影響達伯坦的曝露量。 其他藥物:當metformin(OCT2/MATE1受質)併用達伯坦時,觀察到血糖值並無臨床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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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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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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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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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Pemigatinib (如Pemazyre):(112/5/1) 1. 適用於成人接受過全身性藥物治療、腫瘤具有FGFR2融合或重排、不可手術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肝內膽管癌。 2. 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需檢附腫瘤組織具有FGFR2基因融合或重排之基因變異檢測報告,檢測需由該項目符合以下認證之實驗室執行,檢測報告上應註明方法學與檢測平台,並由病理專科醫師簽發報告,且於檢測報告上加註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1)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精準醫療分子檢驗實驗室列冊登錄。 (2)美國病理學會(The 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CAP)實驗室認證。 (3)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TAF)實驗室認證(ISO15189)。 (4)台灣病理學會分子病理實驗室認證。 3. 核准後每12週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料證實無疾病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4. 每日限處方1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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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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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療期間避免葡萄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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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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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儲存於25°C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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