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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令碼 20515 健保碼 BC28104100
商品名 WAKIX F.C. 18MG(需事審) 藥品許可證 衛部藥輸字第028104號
中文名 唯醒膜衣錠 健保局藥理類別
學名 Pitolisant 外觀描述
外觀圖示
類別 PHR 劑量 TAB
抗生素 管制藥
仿單 WAKIX F.C. 18MG(需事審)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N07XX11 pitolisant

結構式

File:Pitolisant skeletal.svgnt
Pitolisant
1-{3-[3-(4-chlorophenyl)propoxy]propyl}piperidine,hydrochloride
UpToDate UpToDate 連結
藥理作用
Pitolisant是一種強力且具口服活性的組織胺H3受體拮抗劑/反向致效劑,可通過阻斷組織胺自體受體來增強腦內組織胺神經元的活性。組織胺神經元延伸遍布整個大腦,構成主要的覺醒系統。Pitolisant還可以調節多個神經傳遞物質系統,增加大腦中乙醯膽鹼、正腎上腺素和多巴胺的釋放。然而,沒有證據表明Pitolisant能促進包括伏隔核在內的紋狀體釋放多巴胺。
適應症
治療成人猝睡症(伴隨或未伴隨猝倒現象)。
用法用量

用量
Wakix應以最低有效劑量開始治療,根據病人對藥物的反應和耐受性上調劑量,每日劑量不超過36mg:
- 第1週:每日9mg(4.5mg兩粒)的起始劑量。
- 第2週:劑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8mg(18mg一粒)或減少至每日4.5mg(4.5mg一粒)。
- 第3週:劑量可以增加至每日36mg(18mg兩粒)。
可根據醫師的評估與病患的反應,而隨時減少劑量至每日4.5mg或增加劑量至每日36mg。每日總劑量應在早餐時一次服用。
持續療效
由於本品長期療效的數據資料有限(參見【藥理特性】藥效學特性),持續療效應由醫師定期評估。
特殊族群
老年人之使用
本品用於老年人未有足夠的臨床研究數據。因此,應根據其腎臟和肝臟狀況調整劑量。
腎功能不全者
腎功能不全患者每日最大劑量應為18mg。
肝功能不全者
患有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Child-Pugh B)在開始治療後兩週,可以增加每日劑量至不超過最大劑量18mg。
患有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的病人禁用Pitolisant。
輕度肝功能不全病人無需調整劑量。

藥動力學
吸收
Pitolisant的達到最高血中濃度時間(Tmax)的中位數為時間3.5小時(2 ~ 5小時)。WAKIX的口服吸收率約為90%。食物效應 pitolisant的藥物動力學在高脂餐點的狀態下並沒有顯著地被改變。
分佈
Pitolisant的分佈體積約為700 L(5 ~ 10L/kg)。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91% ~ 96%。pitolisant的血液對血漿的比率為0.55∼0.89。
排除
單次服用36毫克後,pitolisant的半衰期中位數約為20小時(7.5至24.2小時)。pitolisant的口服清除率(CL/F)為43.9升/小時, pitolisant之腎臟清除率佔比為整體清除率的2%以下。
代謝
Pitolisant主要由CYP2D6代謝,其次由CYP3A4代謝;這些代謝物被進一步代謝或與glycine或glucuronic acid結合。這些代謝物均不具藥理活性。
排泄
單次口服放射性標記的pitolisant 17.8毫克劑量後,約90%的劑量經由尿液被排出體外(<2%以原型排除),而糞便中則是2.3%。
副作用
Pitolisant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為失眠,頭痛,噁心,焦慮,煩躁,頭暈,抑鬱,震顫,睡眠障礙,疲勞,嘔吐,眩暈,消化不良,體重增加,上腹部疼痛。
交互作用
應避免將Pitolisant與CYP3A4受質或具有狹窄治療範圍的藥物合併使用。
禁忌
1. 對主成分或任何賦形劑產生過敏反應者。
2. 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C)。
3. 哺乳。
給付規定

1.3.6.2.Pitolisant (如Wakix):(112/3/1)
1.限18歲以上之成人猝睡症 (narcolepsy)患者。
2.猝睡症之診斷需符合ICSD-3診斷準則(2014國際睡眠障礙分類標準)為Narcolepsy Type 1及Type 2,如下:
Ⅰ.病人必須出現3個月以上白天不可擋的嗜睡症狀。
Ⅱ.以下兩項至少出現一項以上:
(i)Type I Narcolepsy必須出現猝倒(cataplexy)及多次入睡睡眠檢查(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MSLT)出現的平均入睡潛伏期(sleep latency)小於等於8分鐘,且有兩次以上的快速動眼期(SOREMPs);或者前一晚多頻睡眠檢查 (Polysomnography,PSG)的快速動眼期潛伏期小於15分鐘,可取代一次白天的快速動眼期(SOREMP);Type 2 Narcolepsy則沒有猝倒(cataplexy),但其多頻睡眠檢查 (Polysomnography,PSG)及多次入睡睡眠檢查(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MSLT)準則如前述。
(ii)Type 1 Narcolepsy病人腦脊髓液中的Hypocretin-1濃度低於110pg/mL或小於1/3正常人的平均濃度(是以immunoreactivity 測定);Type 2 Narcolepsy病人腦脊髓液中的Hypocretin-1是大於110 pg/mL或大於1/3正常人的平均濃度,亦或是無法檢測Hypocretin-1。亦可參考血液 HLA-DQB1*0602檢驗是否為positive,來協助診斷或分類猝睡症類型。
3.日間過度睡眠持續至少3個月以上,應有客觀評估,如成人的愛普沃斯嗜睡量表ESS (Epworthsleepiness Scale)需高於9分。病患嗜睡症狀及MSLT的結果必須排除其他原因,且需排除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礙(obstructive sleep apnea)、週期性下肢抽動(Periodic leg movement disorder)和睡眠相位後移症候群(Delayed sleep phase syndrome)等造成日間過度睡眠之可能性。
4.限有睡眠實驗室之醫院之神經內科、精神科、胸腔內科、耳鼻喉科專科醫師使用。
5.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首次申請時需檢附以下資料:
(1)病歷紀錄。
(2)ICSD II 診斷。
(3)PSG報告。
(4)MSLT報告。
(5)日間過度睡眠量表,如ESS等。使用後每3-6個月施測日間過量睡眠症狀量表ESS,以評估療效。
6.使用期程:第1次申請獲准1年後,需重新進行MSLT檢查以評估客觀療效,並同時檢附過去1年之ESS。連續2年申請,如病人服藥順從性高,且藥效確定,則可每次核准3年。否則仍需每年申請1次,若MSLT其中之一顯示療效不佳,應即停用。
7.限制每日最大劑量36mg,且每日至多使用2粒。
8.Modafinil(如Provigil)與pitolisant(如Wakix)兩者限擇一使用。

注意事項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例如嚴重焦慮或嚴重抑鬱並具有自殺意念風險)的病人應謹慎服用Pitolisant。
過量處理
症狀
Wakix用藥過量的症狀可能包括頭痛,失眠,易怒,噁心和腹痛。
處置
方式如果用藥過量,建議安排病人住院並監測重要生理功能。目前沒有明確識別的解毒劑。
藥品保存方式
儲存於25°C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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