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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earance Description:
淡黃色圓扁形錠劑。
Medical Order Code:
23265
Product Name:
acetaMINOPHEN(PARAN) 500MG
Chinese Name:
理冒伯樂止痛錠
Generic name.:
Acetaminophen
Dosage form.:
TAB
孕婦用藥分級:
B 級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umber:
A006271100
Medication License:
衛署藥製字第006271號
仿單下載:
Medication Instruction Sheet:
ATC7 Pharmacological Class:
Structural :

N-(4-hydroxyphenyl)acetamide
UpToDate:
Pharmacological Action :
1.當疼痛伴隨著發熱時,本藥可發揮其退燒作用而達到鎮痛解熱的雙重功效。
2.本藥具有鎮痛、解熱作用,對於肌肉、關節以及神經疼痛的緩解有效。
2.本藥具有鎮痛、解熱作用,對於肌肉、關節以及神經疼痛的緩解有效。
Indications.:
退燒、止痛。
( 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
( 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
Dosage and Usage:
成人及12歲以上: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次1~2錠,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
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1/2。
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1/4。
3歲以下,請洽醫師診治。
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1/2。
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1/4。
3歲以下,請洽醫師診治。
Side Effects:
服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1.若有任何不適情況產生。
2.服用本藥3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
3.使用過量[每日超過4000mg],或使用藥後出現以下症狀:胃腸道不適、厭食、噁心、嘔吐、蒼白及出汗等。
1.若有任何不適情況產生。
2.服用本藥3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
3.使用過量[每日超過4000mg],或使用藥後出現以下症狀:胃腸道不適、厭食、噁心、嘔吐、蒼白及出汗等。
Notes:
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曾因本藥成份引起過敏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假醫生診治:
1.3歲以下。
2.成人連續服用本藥超過7天,12歲以下小孩超過3天,症狀未緩解的人。
3.有肝臟疾病的人。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1.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2.同時副用含有Acetaminophen成分之止痛、退燒或綜合感冒等藥品。
曾因本藥成份引起過敏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假醫生診治:
1.3歲以下。
2.成人連續服用本藥超過7天,12歲以下小孩超過3天,症狀未緩解的人。
3.有肝臟疾病的人。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1.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2.同時副用含有Acetaminophen成分之止痛、退燒或綜合感冒等藥品。
飲食提示:
酒精警語: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為Acetaminophen有急性肝衰竭的風險。
Medication Storage Method:
25℃以下,避光儲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