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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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如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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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預立醫療決定」跟「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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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定要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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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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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病主法第3條第三項「預立醫療決定(簡稱AD)」及第六項「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簡稱ACP)」之定義如下:

 

病主法

名詞定義

條文內容

3條第3

預立醫療決定

指事先立下之書面意思表示,指明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與醫療照護、善終等相關意願之決定。

3條第6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指病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所進行之溝通過程,商討當病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對病人應提供之適當照護方式以及病人得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換句話說:

 

「預立醫療決定(AD)」記載病人/意願人這些選擇的法律正式文件。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在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之前,病人/意願人依法必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說:在《病人自主權利法》中,讓病人/意願人可以與家人、醫療團對共同瞭解其臨終選項的過程叫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而「預立醫療決定(AD)」則是最後完成的文件,其中記載了病人在上述五種臨床狀況發生時所進行的醫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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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用圖片 更新時間:2021/7/2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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