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發生後經復健治療或主治醫師評估符合申請者。
2.申請程序(約需1-1.5個月):
(1)檢具診斷證明(非必要)、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照片、印章至戶籍地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表。
(2)至醫院門診掛號,交由主治醫師進行鑑定並完成相關評估。
(3)醫院會協助將身心障礙鑑定表送件衛生局及社會局審核,完成後由公所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證明。
3.福利資源
(1)生活補助費:低收/中低收入戶及財產審核通過者。
(2)輔具費用補助、住院看護費補助(限專人一對一照顧)。
(3)醫院掛號費優待。
(4)健保自付保費補助。
(5)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6)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7)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8)牌照稅減免、申報綜合稅可列(身障特別扣除額)。
(9)身心障礙者敬老愛心卡乘車補助。
(10)小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
(11)公益彩卷經銷權。
(12)職業訓練及訓練期間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