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運動傷害的急性期是指組織受傷後至不再出血或水腫的時期,時間約從數分鐘至 72 小時不定。在此急性期,受傷的組織可能會出血或水腫等現象,因此出現所謂的「紅腫熱痛」的臨床症狀。腫脹的組織會防礙血液循環,以致壞死的組織無法送離,修補的養份無法送抵患部,而減緩了軟組織的復原,且因代謝廢物的刺激,傷者會感到十分疼痛。因此止血、消腫、止痛為急性期處理的首要任務,以提供較佳的環境讓組織可以迅速增生、修補。此外,要保護患部,預防併發症的產生。
二、急性運動傷害的處理-PRICE PRICE的是在於急性運動傷害後的24~48小時內使用,目的為減少傷害的擴大,之後必須接受醫療人員的正確處理才行。
﹡Prevention / Protection(預防/保護):保護是指視情況使用護具、貼布、彈性繃帶、或石膏,來固定患部,使患部不再承受外力,不會因為拉扯而再度受傷。如果受傷部位在下肢,則應使用柺杖,以減輕患部及其附近關節的負擔
﹡Rest(休息):不慎受傷之後,讓受傷部位的得到充份的休息是復原的捷徑之一,特別是非微創性的傷害,如果沒有妥善處理的話很容易造成慢性傷害。
﹡Ice(冰敷):用冰敷袋置於受傷部位,在受傷後48小時內,可每隔2-3小時冰敷10至15分鐘,如此可以有效的消腫。冰敷可使患部周圍的血管收縮,減少傷處的腫脹及疼痛。
§冰敷應注意事項:不要太早停止冰敷而轉用熱敷,太早使用熱敷可能會再度引發疼痛與腫脹,在傷後的二日內應每天使用冰敷至少3∼ 4次,較嚴重傷害建議在使用冰敷三日後並且在腫脹有明顯消退才考慮使用熱敷。
﹡Compression(加壓):加壓的目的在於使受傷部位的的腫脹減小。可採用彈性繃帶包紮於傷部。 ﹡Evaluation(抬高):受傷後抬高傷部並加上冰敷與壓迫,儘量的讓傷處高於心臟部位可減少血液循環至傷部造成腫脹,且儘可能在傷後24小時內,都抬高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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