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安寧緩和醫療?
安寧緩和醫療是尊重末期病人的意願,著重於症狀治療以減輕病人痛苦,讓病人能擁有生命的尊嚴及完成心願,與提升病人及其家屬的生活品質。
並未限定「癌症末期病患」才有接受安寧療護的需要,「非癌症重症末期病患」也有相同的需求,爰此,於生命的末期可選擇在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下,安然地走完人生。
安寧緩和醫療團隊有誰?
團隊成員包含:緩和醫學科醫師、護理人員、安寧共照師、安寧居家護理師、營養師、社工師、復健治療師、心理師、靈性關懷師、志工等。
服務方式有哪些?
一、安寧共同照護
二、安寧病房
三、安寧居家療護
誰可以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12-01更新)
(一) 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必要條件)。
(二) 符合下列任一疾病之病人(相關症狀條件詳附表):
1. 癌症末期病人:
(1)確定病人對各種治癒性治療效果不佳(必要條件)。
(2)居家照護無法提供進一步之症狀改善而轉介時。
(3)病情急劇轉變造成病人極大不適時,如
A.高血鈣(Hypercalcinemia)
B.脊髓壓迫(Spinal Cord compression)
C.急性疼痛(Acute pain)
D.嚴重呼吸困難(Dyspnea severe)
E.惡性腸阻塞(Malignant bowel obstruction)
F.出血(Bleeding)
G.腫瘤(塊)潰瘍(Ulcerated mass;如breast cancer,buccal cancer)
H.嚴重嘔吐(Vomiting severe)
I.發燒,疑似感染(Fever R/O Infection)
J.癲癇發作(Seizure)
K.急性瞻妄(Delirium,acute)
L.急性精神壓力,如自殺意圖(Acute Psychological distress,Suicide attempt)
2.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
(1)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不接受呼吸器處理,主要症狀有直接相關及/或間接相關症狀者。
A.直接相關症狀:虛弱及萎縮、肌肉痙攣、吞嚥困難、呼吸困難。
B.間接相關症狀:睡眠障礙、便秘、流口水、心理或靈性困擾、分泌物及黏稠物、低效型通氣不足、疼痛。
(2)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雖使用呼吸器,但已呈現瀕臨死亡徵象者。
3.主要診斷為下列疾病,且已進入末期狀態者:
(1)失智症
(2)其他腦變質
(3)心臟衰竭
(4)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
(5)肺部其他疾病
(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8)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9)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Myelodysplastic syndromes,MDS)
(10)末期衰弱老人
4.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
5.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如何接受安寧緩和醫療?
末期病人得立「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簽署後親繳到兩院區社工室。「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索取方式:
1. 網頁下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http://hospice.org.tw/2009/chinese/supply-3-3.php
2. 紙本索取:本院社工室、服務台、各樓病房護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