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科將受檢人的檢驗報告(單)視為其隱私權的一部份,必須加以保密,不得隨意洩露。
內容包括:
1.病人隱私:因檢體採集、保存、使用所知悉受檢人秘密、隱私或個人資料,不得無
故洩密,以保守病人隱私。且不得蒐集與檢驗不相關之病患資料。
2.檢驗相關文件及資料之保密要求。
3.業務機密與所有權之保護。
4.保密對策與執行。
5.資訊媒體之相關保密作業:使用系統的人員之職權與職責,限授權業務範圍內並遵
照個人資料保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