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胃與肝、腎、腸、肺、心臟和脊髓這些危及器官非常接近,所以胃癌患者的放射治療計劃是比較有難度的。但是有關臨床正常組織效應的定量分析(QUANTEC)和Timmerman指南是放射治療計劃中參考文件,可是胰腺是上述指南中未討論的腹部器官之一,而且文獻中很少有報告討論放射治療對胰臟的外分泌或內分泌功能的傷害。
在作者的研究中,一群胃癌患者術前或術後放療後的系統分析表示在開始治療後有20%患者的澱粉酶在1年6個月內會下降,而有48%患者的脂肪酶會在3年3個月內會下降;而且還觀察到低脂肪血症的風險是低澱粉酶血症的3.3倍。
在確診胰臟外分泌功能不足的患者中,1年內有39%的患者脂肪酶活性回到正常值和4個月內有31%的患者澱粉酶活性回到正常值。這發現提供了胰臟損傷後恢復能力的證據。所以本文作者決定重新分析數據,以確定胃癌患者術前或術後放化療期間胰臟的吸收劑量,並可能將胰臟視為治療期間的危及器官。
材料和方法:
我們重新分析了一組127名(92名男性,35名女性,平均年齡25-74歲)接受術前(90位)和術後(37位)放化療的胃癌患者,治療計畫總劑量為45Gy分成25次治療,其中有3位未完成治療,2位因為放療的急性副作用,1位是因胃幽門梗塞需要緊急手術。
為了確定吸收劑量,根據用於放射治療計劃的CT掃描對胰臟進行輪廓繪製,並將胰臟分成三部分:頭部、身體和尾部(圖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