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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令碼 23315 健保碼 AC49467100
商品名 anxILET F.C 2MG 藥品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49467號
中文名 悠寧膜衣錠 健保局藥理類別 28160804 Atypical antipsychotics
學名 Risperidone 外觀描述
外觀圖示
類別 PHR 劑量 TAB
抗生素 管制藥
仿單 ANXILET F.C 2MG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N05AX08 risperidone
孕婦用藥分級 C 級:
在對照的動物研究試驗中顯示該藥學物對胚胎有不良反應(致畸胎性或殺胚胎性或其他),但未進行人體懷孕婦女研究;或者尚無對照的人體懷孕婦女或動物研究試驗。只有在可能的利益大於潛在的危險,才可使用此藥物。

結構式

Image:Risperidone.svg

4-[2-[4-(6-fluorobenzo[d]isoxazol-3-yl)-1-piperidyl]ethyl]-3-methyl-2,6-diazabicyclo[4.4.0]deca-1,3-dien-5-one

UpToDate UpToDate 連結
藥理作用
Risperidone具選擇性之單胺拮抗作用,對Serotoninergic 5-HT2及 Dopaminergic D2接受體具高度親和力。Risperidone亦可與α1- adrenergic接受體結合,對H1-histaminergic及α2-adrenergic接受體之親和力較低, 而對Cholinergic接受體則無親和力, Risperidone為強效之D2拮抗劑,可改善精神分裂症之正性症狀,並較其他典型之精神阻斷劑不易引起運動功能抑制及猝然無力(catalepsy)。其對中樞可協調平衡Serotonin 與Dopamine 之拮抗機轉而降低錐體外徑副作用,並可擴大對精神分裂症的負性與情緒症狀之療效。
適應症
精神分裂症之相關症狀,雙極性疾患之躁症發作。治療失智症
病人具嚴重攻擊性,或精神分裂症類似症狀。
用法用量
精神分裂症
由其它抗精神病藥物轉換為本藥。病情適當時,建議在本藥開
始治療之際逐漸停止先前的治療。同理,使用長效注射型精神
藥物的病人進行轉換時,下次注射即可開始使用本藥。須定期
重新評估是否繼續目前使用中的抗帕金森症藥物治療。
成人
每日服用Risperidone一次或二次。
病人須從Risperidone 2mg/day開始給藥。劑量可在第二天增至
4mg。其後劑量可維持不變或必要時視個別情況予以調整。大
部分的病人的最適劑量為每日4-6mg。某些病人可能適合較慢的
劑量調整及較低的起始劑量和維持劑量。
藥動力學
Risperidone經口服後可完全吸收,於1至2小時後達血中最高濃度。本藥之吸收不會受食物影響,故可單獨服藥或與食物併服。

Risperidone經CYP 2D6代謝成具類似藥理作用之9-hydroxyrisperidone,此代謝物與Risperidone共同形成有效之抗精神病成分。

多數病患血中之Risperidone濃度可於一天內達穩定狀態,而
9-hydroxy-risperidone約需4至5天方可達穩定狀態。於治療劑量
範圍內,Risperidone之血中濃度與服藥劑量成正比。

Risperidone可迅速分佈,其分佈體積為1至2L/kg。 於血漿中,Risperidone可與albumin及α-acid glycoprotein結合, Risperidone 與9-hydroxy- risperidone 之血漿蛋白結合率分別為88%及77%。於服藥一星期後,約有70%之藥物排泄於尿中,而經由糞便排泄則有14%。
副作用
根據廣泛的臨床使用經驗包括長期使用,Risperidone通常具良好耐受性。在許多情況下很難分辨是副作用或疾病本身之症狀。

常見:失眠、躁動不安、焦慮、頭痛。
禁忌
已知對本藥過敏者禁止使用。
給付規定
1.2.2.2.Second generation antipsychotics (簡稱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品,如clozapine、olanzapine、risperidone、quetiapine、amisulpride、ziprasidone、aripiprazole、paliperidone等):(91/9/1、92/1/1、92/7/1、94/1/1、95/10/1、97/5/1、99 /10/1)
1.本類製劑之使用需符合下列條件(95/10/1、97/5/1、99 /10/1):
(1)開始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品」時需於病歷記載:
醫療理由或診斷,以及臨床整體評估表 (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簡稱CGI)之分數。
(2)經規則使用六至八週後,需整體評估其療效,並於病歷記載:臨床整體評估表之分數。
(3)日劑量超過下列治療劑量時,需於病歷記載理由:risperidone 6 mg/day
2.本類藥品不得使用於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95/10/1)
過量處理
應維持呼吸道暢通並適當給予氧合作用及換氣,並應考慮施以洗胃(如病人昏迷不醒則應插管)及給予活性碳併用緩瀉劑。應立即進行心臟血管監測,包括持續的心電圖監測以監視可能產生之心律不整。
藥品保存方式
室溫25℃ 以下,避光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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