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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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ENRA適用於嗜酸性白血球表現型的嚴重氣喘成人病人,做為附加維持治療。使用限制: • 不適用於治療其他嗜酸性白血球疾病。 • 不適用於緩解急性支氣管痙攣或氣喘重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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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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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量建議劑量如下,前3劑為每4週一次皮下注射30毫克FASENRA,之後每8 週一次。用法應注射於上臂、大腿或腹部,請勿注射在皮膚觸痛、瘀傷、紅斑或變硬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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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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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痛、發熱、咽喉炎、注射部位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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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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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於對benralizumab 或其賦形劑過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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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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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Benralizumab (如Fasenra)(107/11/1、109/3/1、109/11/1): 1.限用於經胸腔專科或過敏免疫專科醫師診斷為嗜伊紅性(嗜酸性)白血球的嚴重氣喘且控制不良(severe refractory eosinophilic asthma)之18歲以上成人病患,投藥前12個月內的血中嗜伊紅性(嗜酸性)白血球≧300 cells/mcL,且需符合下列條件:(109/11/1) (1)病患已遵循最適切的標準療法且過去6個月持續使用口服類固醇prednisolone每天至少5mg或等價當量(equivalence)。 (2)過去12個月內有2次或2次以上因氣喘急性惡化而需要使用全身性類固醇,且其中至少一次是因為氣喘惡化而需急診或住院治療。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3.使用頻率: (1)Mepolizumab每4週使用不得超過1次。 (2)Benralizumab第一個8週使用不得超過3次(第0、4、8週),以後每8週使用不得超過1次。 4.使用32週後進行評估,與未使用前比較,若「惡化」情形減少,方可繼續使用。 備註: 1.「惡化」的定義為必須使用口服/全身性類固醇治療、或住院治療、或送急診治療的氣喘惡化現象。 2.「最適切的標準療法」係指符合GINA治療指引Step 5之規範。(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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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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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ASENRA 不適用於治療氣喘急性發作。 2. 應向患者說明,開始使用後如果氣喘症狀仍控制不良或惡化,則應就醫。 3. 開始使用FASENRA 治療後,不宜驟然停用皮脂類固醇。在合適的情況下,若要減少皮質類固醇劑量,應在醫師監督下逐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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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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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於冰箱冷藏(2°C 至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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