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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頁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或錯誤請仍依廠商資料為主。
醫令碼 23263 健保碼 A022122100
商品名 acetaMINOPHEN(LACTAM) 500MG 藥品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22122號
中文名 利克痛錠 健保局藥理類別 280892 其他止痛劑及解熱劑
學名 Acetaminophen 外觀描述
外觀圖示
類別 PHR 劑量 TAB
抗生素 管制藥
仿單 LACTAM(acetaMINOPHEN) 500MG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N02BE01 paracetamol
孕婦用藥分級 B 級:
在對照的動物生殖研究試驗中未顯示該藥物有胚胎毒性,但尚無完整的人體懷孕婦女研究試驗資料;或者在動物生殖對照研究試驗中發現該藥物有不良反應(大於降低生育力之反應),但在對照的人體懷孕婦女研究試驗中,未顯示該藥物有胚胎毒性。

結構式

N-(4-hydroxyphenyl)acetamide

UpToDate UpToDate 連結
藥理作用
1.當疼痛伴隨著發熱時,本藥可發揮其退燒作用而達到鎮痛解熱的雙重功效。
2.本藥具有鎮痛、解熱作用,對於肌肉、關節以及神經疼痛的緩解有效。
適應症
退燒、止痛。
( 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歲以上: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次1∼2錠,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
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1/2。
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1/4。
3歲以下,請洽醫師診治。
副作用
服用後,若有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時, 應停藥並就醫。 
注意事項
1. 有下列情形者 ,請勿使用:
(1) 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2. 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1) 3歲以下。
(2) 成人連續服用本藥超過7天,12歲以下小孩超過3天,症狀未緩解的人。
(3) 有肝臟疾病的人。
3. 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1) 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2) 同時服用含Acetaminophen成分之止痛、退燒或綜合感冒等藥品。
4. 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1)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 避免陽光直射。
(3) 勿超過建議使用量。
(4) 服用過量的Acetaminophen可能是因為想要更快或更強的止痛效果,或是在不 知道及未注意的情況下重複服用含Acetaminophen成分的藥品,但是每天服用 Acetaminophen超過4,000毫克(mg)會發生肝臟損害。 
飲食提示
酒精警語: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為Acetaminophen有急性肝衰竭的風險。
警語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1) 若有任何不適情況產生。
(2) 服用本藥3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
(3) 使用過量[每日超過4,000毫克(mg)],或使用藥後出現下列症狀:胃腸 道不適、厭食、噁心、嘔吐、蒼白及出汗等。
(4) 有過敏情形,例如:臉、口及喉嚨腫脹、呼吸困難、蕁麻疹、皮疹或 其它皮膚過敏、搔癢以及嘔吐。
藥品保存方式
25℃以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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