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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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rozole 4-[(4-cyanophenyl)-(1,2,4-triazol-1-yl)methyl]benzonitr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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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Date |
UpToDate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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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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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腫瘤組織之成長需依賴雌激素的病例中,去除動情素則可使腫瘤生長受抑制;停經後婦女的雌激素主要來自於芳香化酶的作用,芳香化酶將腎上腺雄性素,主要包括雄烯二酮和睪固酮轉化為雌素酮(E1)和雌二醇(E2);因此,可經由專一性抑制芳香化酶,使周邊組織和癌組織本身所製造的雌激素被抑制。本品是一種非類固醇類芳香化酶抑制劑,其經由競爭性結合至芳香化酶細胞色素P450 血基質次單位而抑制芳香化酶,結果導致全部組織合成之雌激素合成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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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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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停經後荷爾蒙接受器呈陽性反應的初期乳癌病人之輔助治療。 2. 接受抗動情激素治療失敗的自然或人工停經後之末期乳癌病人之治療,停經後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婦女患者之第一線治療用藥。 3. 荷爾蒙接受器呈陽性及LN metastasis positive之乳癌病人作為Tamoxifen輔助療法之後的延伸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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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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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和老人 建議劑量為每日一次Letrozole 2.5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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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動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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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 Letrozole 能很快經由胃腸道完全吸收(平均絕對生體可用率:99.9%),食物會稍微降低吸收率(Tmax 中間值:空腹時為1 小時,飽餐時為2 小時;平均Cmax:空腹時為129±20.3 nmol/L,飽餐時為98.7±18.6 nmol/L),但吸收程度(AUC)未改變。對吸收率輕微的影響並未影響其臨床療效,故服用letrozole 與用餐時間無關。 分佈 Letrozole 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約60%,主要和albumin 結合(55%)。紅血球中letrozole 的濃度約為血漿中濃度的80%。投予碳14 標示的letrozole 2.5 毫克,檢測放射性,血漿中約有82% 為原形藥。顯示體內代謝物很少。Letrozole 能快速並廣泛地分佈在組織中,其穩定期的擬似分佈容積約為1.87±0.47 L/kg。 生物轉換及代謝 Letrozole 主要的排除路徑為經由代謝成不具藥理活性的carbinol 代謝物而清除(CLm = 2.1 L/h),但和肝血流比較(90 L/h),其相對代謝速率很低。細胞色素P450 異酵素(Cytochrome P450 isoenzymes) 3A4 及2A6 能將letrozole轉化成代謝物。未確認的次要代謝物及直接由腎和糞便的排泄僅屬letrozole 排除的一小部份。健康停經後的受試者服用碳14 標示的letrozole 2.5 毫克兩週後,尿中測得的放射活性為 88.2±7.6%,糞便中為3.8±0.9%。故216小時後,至少有75% 的放射活性仍能在尿中測到(劑量的 84.7±7.8%)是歸因於glucuronide 之carbinol 代謝物,約有9% 為二種未確定的代謝物,6% 為letrozole 原形藥。 排除 於血漿的擬似最終清除半衰期約介於2 -4 天。每天口服2.5 毫克後,2-6 週可達穩定期。穩定期的血漿濃度較單次投予2.5 毫克高約7 倍,由於此濃度比以單一劑量推算的穩定期濃度高出1.5-2 倍,故可得知每日投予 2.5 毫克letrozole 的藥物動力學稍微呈非線性狀態。因穩定期濃度能長時間維持,故得知letrozole 無連續蓄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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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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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通報的副作用包括熱潮紅、關節痛、噁心及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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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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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用Letrozole及tamoxifen,應避免其他阻抗雌激素或含雌激素療法,因為他們可能會削減letrozole 的藥理作用。此交互作用的機轉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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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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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本品主成分或任一種賦形劑過敏者。 2. 停經前內分泌仍有作用之狀態。 3. 孕婦;哺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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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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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Letrozole:(88/11/1、90/10/1、92/3/1、97/11/1、98/11/1、99/9/1、102/8/1) 1.接受抗動情激素治療失敗的自然或人工停經後之末期乳癌病人之治療、停經後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婦女患者之第一線治療用藥。 2.停經後且荷爾蒙接受體呈陽性,有淋巴結轉移之乳癌病人,作為tamoxifen治療五年後的延伸治療,且不得與其他aromatase inhibitor併用。使用時需同時符合下列規定:(97/11/1) (1)手術後大於等於11年且無復發者不得使用。 (2)每日最大劑量2.5mg,使用不得超過四年。 3.停經後且荷爾蒙接受體呈陽性之早期乳癌病人,經外科手術切除後之輔助治療,且不得與tamoxifen或其他aromatase inhibitor併用。使用時需同時符合下列規定:(98/11/1、99/9/1、102/8/1) (1)每日最大劑量2.5mg,使用不得超過五年; (2)若由tamoxifen轉換使用本品,則使用期限合計不得超過5年。 4.病歷上應詳細記載手術資料、病理報告(應包含ER、PR之檢測結果且無復發現象)及用藥紀錄(如tamoxifen使用五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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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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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開車與操作機器的影響 依文獻記載由於已發現使用Letrozole會造成疲勞和頭昏,並有少數病例指出會造成睏倦,所以建議患者開車或操作機器時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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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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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功能不全 本品未曾用於肌酸酐廓清率< 10 mL/min之病人進行研究,此類病人在投予Letrozole前,應審慎考慮可能之風險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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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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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獨立的Letrozole過量的個案報告。未知有任何特定用藥過量的處理方法;用藥過量時的處置以症狀治療和支持性療法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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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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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儲存於2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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