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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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LYSE 的主成分alteplase 是以基因重組技術製成的人類組織型胞漿素原活化酶,它是一種可直接將胞漿素原活化成胞漿素的醣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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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Date |
UpToDate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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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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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LYSE的主成分alteplase是以基因重組技術製成的人類組織型胞漿素原活化酶,它是一種可直接將胞漿素原活化成胞漿素的醣蛋白質。當靜脈給藥時,alteplase在循環系統中並不具活性,一旦與纖維蛋白結合時才被活化,促使胞漿素原轉化成胞漿素,而將纖維蛋白之血塊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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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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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冠狀動脈栓塞之血栓溶解、急性大片肺栓塞、急性缺血性中風之血栓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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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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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LYSE必須在症狀出現後,儘快給藥。 急性心肌梗塞 a) 症狀出現在6小時內之急性心肌梗塞患者,適用90分鐘(加速)之劑量療法: 患者體重≥ 65公斤: − 最初,靜脈注射 (intravenous bolus) 15毫克; − 接著,50毫克靜脈輸注30分鐘; − 隨後,35毫克靜脈輸注60分鐘,直到最高劑量達100毫克。 患者體重< 65公斤者,總劑量應依體重調整如下: − 最初,靜脈注射15毫克; − 接著,每公斤體重0.75毫克,靜脈輸注30分鐘(最高劑量為50毫克); − 隨後,每公斤體重0.5毫克,靜脈輸注60分鐘(最高劑量為35毫克)。 b) 症狀出現在6至12小時之間之急性心肌梗塞患者,適用3小時之劑量療法: − 最初,靜脈注射10毫克; − 接著,在第一個小時靜脈輸注50毫克; − 隨後,在接著兩個小時輸注40毫克,直到總劑量達100毫克。 患者體重< 65公斤者: − 最高總劑量勿超過每公斤體重1.5毫克。
急性大片肺栓塞 總劑量100毫克投與2小時。大多使用下列劑量療法: − 最初,以1-2分鐘靜脈注射10毫克; − 接著,90毫克靜脈輸注2小時,直到總劑量達100毫克。 患者體重< 65公斤,最高總劑量不可超過每公斤體重1.5毫克。
急性缺血性中風 治療急性缺血性中風的總劑量勿超過90毫克。 建議總劑量為每公斤體重0.9毫克(最大劑量為90毫克)。以總劑量的10%為起始劑量,以靜脈注射(intravenous bolus) 投與,剩餘的量在60分鐘內以靜脈輸注(infusion)。 應於中風發作3小時內儘早開始治療,患者應以適當之顯影技術如腦部電腦斷層攝影(Brain CT)排除顱內出血患者。
調配後之1毫克/毫升溶液可以9毫克/毫升(0.9%)的注射用無菌氯化鈉溶液將其進一步稀釋,但不可稀釋至低於0.2毫克/毫升的最低濃度,由於調配後溶液之混濁度的發生無法被排除。 不建議使用無菌注射用水或一般含碳水化合物的輸注液如dextrose將前述調配妥之溶液再稀釋,因為會增加調配後溶液的混濁度形成。 ACTILYSE不應與其他藥物混合於同一輸注液瓶中或同一靜脈輸注管中使用(即使是heparin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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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動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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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orption C max is 3 to 4 mg/L.
Distribution Vd is 2.8 to 4.6 L and doubles at steady state.
Elimination Initial t ½ is less than 5 min. Plasma Cl is 380 to 570 mL/min; total body Cl is 34.3 to 38.4 L/h. More than 80% is cleared from plasma within 1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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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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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CTILYSE最常發生的不良反應是因出血(≥1:100 to <1:10: 大出血; ≥1:10: 任何形式之出血)造成全身血球容積和/或血紅素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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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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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有ACTILYSE與常使用於急性心肌梗塞患者藥物間之交互作用的研究。 影響血液凝固/血小板功能之藥物 會影響血液凝固或改變血小板功能之藥物,可能會增加ACTILYSE使用前、使用中或使用後出血的危險性。 ACE抑制劑 併用ACE抑制劑可能會增加發生過敏反應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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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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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LYSE禁止使用於 - 已知對主成分alteplase、gentamicin (製程中的微量殘餘物)或其他賦形劑過敏之患者。 - 有高出血風險之患者如: - 目前或過去六個月內有顯著的出血疾病(bleeding disorder)、易出血體質 - 對於目前正在使用有效劑量口服抗凝血劑(如warfarin sodium)之患者(INR>1.3) (請參閱「警語及注意事項」之”出血”部分) - 中樞神經系統損害之病史(腫瘤、血管瘤、顱內或脊柱的手術) - 懷疑或經證實包括蜘蛛膜下腔出血之顱內出血或其病史 - 嚴重且未被控制的動脈高血壓 - 過去10天內曾動過大手術或有嚴重創傷(包括最近之急性心肌梗塞所伴隨的任何創傷)、最近頭部或顱部曾發生創傷 - 過久的或創傷性的心肺復甦術(超過2分鐘)、分娩、過去10天內曾對無法壓制之部位施行血管穿刺(如鎖骨下靜脈或頸靜脈穿刺) - 嚴重肝病,包括肝衰竭、肝硬化、肝門脈高壓(食道靜脈曲張)及急性肝炎 - 細菌性心內膜炎,心包炎 - 急性胰臟炎 - 最近三個月內曾患胃腸道潰瘍 - 動脈瘤,靜/動脈畸形 - 易出血之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和急性大片肺栓塞另有下列之禁忌症: - 曾發生出血性中風或不明原因的中風 - 過去6個月內曾發生缺血性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TIA),但不包括過去4.5個小時內發生的急性缺血性中風 急性缺血性中風另有下列之禁忌症: - 輸注本藥前,缺血性發作的時間已超過4.5小時或症狀發作時間不明 - 輸注本藥前,急性缺血性中風的症狀已迅速改善或症狀輕微 - 臨床(例如NIHSS>25)及/或適當之影像術評估為嚴重之中風 - 中風發作時併發癲癇 - 最近三個月內有中風病史或有嚴重性頭部創傷 - 過去曾患中風及合併糖尿病 - 中風發作前48小時內使用heparin,且患者活化部份凝血酶原的時間值(aPTT)過高 - 血小板少於100,000/mm3 - 活動性內出血 - 收縮壓>185mmHg或舒張壓>110mmHg,或需要積極的治療(靜脈給藥)以降低血壓至前述界限以下 - 血糖<50mg/dL或>400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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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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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血栓溶解劑Thrombolytic drugs (100/7/1) 2.1.2.1.r-TPA(如Actilyse Inj)、tenecteplase (如 Metalyse) : 用於血管(不含腦血管)血栓時:(91/12/1、100/7/1) 1.限具有心臟專科醫師之醫院使用。 2.應使用於胸痛急性發作十二小時內,心電圖至少有二導極呈現心肌缺氧變化,使用硝化甘油舌下片歷經三十分鐘尚未能解除胸痛,有急性心肌梗塞之臆斷者。 3.懷疑有急性肺動脈栓塞病人。 4.有周邊血管血栓病人。(93/1/1) 5.應使用於無出血傾向之病人。有出血傾向之病人,或最近有手術或出血現象之病人應避免使用。 6.使用本藥劑前宜先檢查病患血小板、出血時間、凝血時間、凝血原時間及血漿纖維原含量。 7.醫院於病例發生時,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使用r-TPA (Actilyse) 或tenecteplase (Metalyse Inj.) 申報表(血管(不含腦血管)血栓病患用)」(請詳附表二-A) 併附兩張有意義之不同時段心電圖於當月份醫療費用申報。(93/1/1) 8.醫院如擬將 r-TPA或tenecteplase列為常備藥品,請於申報時檢附心臟病診斷設備,加護病房 ( ICU或CCU ) 之相關資料,經本保險同意後再按使用規定辦理。
2.1.2.2. rt-PA(如Actilyse Inj)用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時:(93/1/1、100/7/1、107/11/1、112/10/1) 1.限急性缺血性腦中風4.5小時內使用。(112/10/1) 2.使用醫院應具有神經內、外專科醫師及加護病房或同等級之設施。 3.使用本藥品前,應先作病人腦部電腦斷層或磁振造影檢查、神經學檢查 (含NIHSS)、心電圖、胸部X光、凝血時間、凝血?原時間、肝腎功能及血糖,並且必須符合「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之血栓溶解治療檢查表」(請詳附表二-C) 之條件。(107/11/1) 4.醫院於病例發生後,於當月醫療費用申報時,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使用rt-PA (Actilyse) 申請表(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患用)」(請詳附表二-B),並附注射前及24小時、36小時後之腦部電腦斷層 (或磁振造影檢查) 與NIH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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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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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5%接受治療的病患,本品均能溶解其血塊,使心肌重新獲得血流,並挽救心臟,通常在開始治療的15分鐘內,即可發生效果。 2. 因本品是一種人體天然蛋白,因此不會造成過敏現象,同時本品不具抗原性─只有少於1%的患者會對此種蛋白質產生抗體。 3. 病人若嚴重的肝功能不全,當投與本品又不能降低劑量時,就要注意他(她)們的血液凝固值。 4. 本品對於孕婦、小孩和新近做過動脈穿刺的病人尚沒有醫療的實際經驗。 5. 過量處理:使用本品過量時,通常只要經一些時候身體自動補足凝血因子即可;然而若有嚴重出血,可建議輸送新鮮血液或投與合成的抗纖維蛋白溶解劑(Antifibrinoly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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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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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 使用超過建議之最高劑量會增加顱內出血之風險。 雖然ACTILYSE對纖維蛋白有相當的選擇性,但過量時,纖維蛋白原(fibrinogen) 及其他凝血素可能發生具臨床意義的降低。 治療 大多數的病例在停止使用ACTILYSE後,經過充分時間,這些凝血因子將經生理反應而再生成。若發生嚴重性出血,建議使用新鮮冷凍血漿及鮮血輸注,若有需要可投與合成的抗纖維蛋白溶解劑(antifibirnoly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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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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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化學及物理安定性 已證實調配妥之注射溶液在2-8℃可穩定24小時,在30℃可穩定8小時。 使用中微生物安定性 從微生物學的觀點而言,調配妥之注射溶液應立即使用。如未能立即使用,使用者應對其貯存時間及條件負責,通常在2至8℃勿超過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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