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 |
|
Tizanidine
|
UpToDate |
UpToDate 連結
|
藥理作用 |
|
Tizanidine 是一種中樞作用性骨骼肌鬆弛劑,主要作用位置在脊 髓,能選擇性抑制負責肌肉過度張力的多突觸機轉,主要在於減少 中間神經單位興奮性胺基酸的釋出。本品不影響神經肌肉的傳導。 Tizanidine 耐受性良好,能有效對抗急性疼痛性肌肉痙攣及慢性脊髓及大腦源起的痙攣狀態,減少被動運動時的抵抗力,緩解痙攣及陣攣並增強隨意肌的力量。
|
適應症 |
|
神經疾患所引起之痙攣症狀、疼痛性肌肉痙攣。
|
用法用量 |
|
神經疾患所引起的痙攣症狀:劑量依病人個別的需求調整,開始時 每日劑量不可超過6mg,分三次投予,每半週或一週漸次增加2 ~ 4mg,通常在每日劑量12 ~ 24mg,投予3 或4 次同樣的間隔劑量 時發生最理想的治療反應。每日最大建議劑量為36mg。
|
藥動力學 |
|
Tizanidine 能迅速而且幾乎完全被吸收,在1 ~ 2 小時內達到顛峰血清濃度。大部分在肝臟代謝,代謝物相當不具活性。原型藥與其代謝物主要由腎臟排出 (近70%),以3 ~ 5 小時之半衰期排出體 外。血漿蛋白結合力低 (30%)。
|
副作用 |
|
副作用包括思睡、疲勞、頭暈、口乾、噁心及輕微的血壓下降。
|
交互作用 |
|
Tizanidine 與抗高血壓劑包括利尿劑併用,有時會引起低血壓及心博徐緩。鎮靜劑包括酒精,可能會增強Tizanidine 的鎮靜作用。
|
禁忌 |
|
仍未有已知的禁忌。
|
給付規定 |
|
Tizanidine HCl 之給付規定: 限下列病患使用: 1. 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痙攣症狀之病例。 2. 急性疼痛性肌肉痙攣病例。(90/10/1)
|
注意事項 |
|
腎臟或肝臟功能受損的病人必需調整其劑量。開始治療時,病人會 有思睡的現象,應告知不要進行需高度警覺性的活動,比如開車或 操作機械。
|
過量處理 |
|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一個成人病例服用400 mg Tizanidine,病人康復的情形十分良好。 症狀: 噁心、嘔吐、低血壓、頭暈、瞳孔縮小、呼吸困難、昏迷。 症狀治療: 包括心臟血管及呼吸系統的支持療法,仍未有專一性解毒劑。
|
藥品保存方式 |
|
應保存於室溫 25℃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