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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頁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或錯誤請仍依廠商資料為主。
醫令碼 30970 健保碼 YC00016243
商品名 SOLIRIS 300MG/30ML FOR INFUSION(需事審) 藥品許可證 衛部罕菌疫輸字第000016號
中文名 舒立瑞濃縮靜脈輸注液 健保局藥理類別 92440000 Immunosuppressive agents
學名 Eculizumab 外觀描述
外觀圖示
類別 INT 劑量 VIAL
抗生素 管制藥
仿單 SOLIRIS 300MG/30ML CONC. FOR INFUSION FOR INJ.(事審)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L04AA25 eculizumab
孕婦用藥分級 C 級:
在對照的動物研究試驗中顯示該藥學物對胚胎有不良反應(致畸胎性或殺胚胎性或其他),但未進行人體懷孕婦女研究;或者尚無對照的人體懷孕婦女或動物研究試驗。只有在可能的利益大於潛在的危險,才可使用此藥物。

結構式

Eculizumab是一種補體抑制劑,一種重組擬人化IgG2/4k 單株抗體,由鼠源骨髓細胞培養產生並由標準生物處理技術純化。Eculizumab含有來自人類IgG2序列與人類IgG4序列的人類固定區以及植入人類架構區輕鏈與重鏈變異區的鼠源互補決定區。Eculizumab由兩條448個胺基酸重鏈與兩條214個胺基酸輕鏈組成,分子量大約為148 kDa。

UpToDate UpToDate 連結
藥理作用
舒立瑞的主成分eculizumab是一種單株抗體,此抗體能與補體蛋白C5有高度親和性的結合,從而抑制C5斷裂成C5a與C5b,並防止末端補體複合物C5b-9的產生。舒立瑞會抑制PNH病人末端補體媒介之血管內溶血,且能抑制aHUS病人補體媒介之血栓性微血管病(TMA)。
適應症

1. 治療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PNH)病人。說明:Soliris治療需要輸血或曾有血栓併發症的病人。
2. 治療對血漿治療反應不佳之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候群(aHUS)病人。說明:過去一星期內接受至少4次血漿治療後血小板計數低於正常值的病人。
使用限制:舒立瑞不可以用於治療Shiga toxin E. coli相關的溶血性尿毒症候群的病人。

用法用量
給藥兩週前: 必須施打腦膜炎疫苗並提出完打證明。
PNH建議劑量療法

舒立瑞療法如下 : 頭4週每週給予600 mg,接著 1週後給予第5次劑量900 mg,然後每2週給予 900 mg。舒立瑞應按照建議劑量療法的時間點或在這些時間點前後兩天內給藥。
aHUS建議劑量療法:
對於18歲以及18歲以上病人,舒立瑞療法如下 : 頭4週每週給予900 mg,接著1週後給予第5次劑量1200 mg,然後每2週給予 1200 mg。 18歲以下病人的建議劑量詳見仿單表一。
給藥
限用靜脈輸注給藥
不可直接靜脈推入或快速靜脈打入。
成年病人應以超過35分鐘的時間經由重力輸注、針筒幫浦或輸液幫浦等方式靜脈輸注投與舒立瑞稀釋液,兒科病人則應以1-4小時的時間經由重力輸注、針筒幫浦或輸液幫浦等方式靜脈輸注投與舒立瑞稀釋液。舒立瑞混合稀釋液在 2-8°C以及室溫下可放置24小時不會變質。
藥動力學

PNH病人靜脈注射維持劑量為每2週900mg,第26週觀察到之 eculizumab血清最大濃度(Cmax)平均值±SD為 194 ± 76mcg/mL,谷濃度(Ctrough)為97 ± 60mcg/ml。aHUS病人每2週靜脈注射維持劑量為1200mg,第26週觀察到平均值±SD谷濃度為242±101 mcg/mL。
在開始eculizumab治療4週後達到穩定狀態,在所有適應症研究中累積比率約為2倍。群體藥物動力學分析顯示,在 600mg至1200mg劑量範圍內,eculizumab的藥物動力學呈現劑量線性而與時間無關,個體間變異性為21%至38%。
分佈
典型70kg病人的eculizumab分佈容量為 5L 至 8L。
排除
eculizumab的半衰期約為270小時至375小時。血漿置換或輸注使eculizumab的清除率增加約250倍,並將半衰期減少至 1.26小時。當舒立瑞給予接受血漿交換或輸注的患者時,建議補充劑。

副作用
頭痛、咽喉痛、背痛、噁心、咳嗽、疲累。
交互作用
靜脈內免疫球蛋白(IVIg)治療可能干擾單株抗體(例如eculizumab)的內體新生兒Fc受體(FcRn)再循環機制,從而降低
血清eculizumab濃度。 在用IVIg治療的病人中,沒有用eculizumab進行藥物相互作用研究。
禁忌
1. 奈瑟氏菌腦膜炎感染症尚未痊癒者。
2. 除非延後給予舒立瑞療法的危險性遠大於出現腦膜炎球菌感染的危險性,否則禁用於最近未施打奈瑟氏菌腦膜炎疫苗者。
給付規定

8.2.10 Eculizumab(如Soliris)(101/4/1、102/10/1、108/6/1、108/9/1)
1.用於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患者:(108/6/1)
(1)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患者且PNH granulocyte clone size經兩種抗體確認大於50%,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使用:
I.有溶血性貧血,血紅素濃度至少有兩次檢測數值低於7g/dL或有心肺功能不全症狀(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Class III或IV)且血紅素濃度低於9g/dL,並須長期大量輸血(3個月內至少輸血6個單位以上)。須排除其他原因引起之貧血,包括缺鐵性貧血或出血等。
II.有發生危及生命之虞之血栓並導致明顯器官功能受損者,但須排除其他已知原因引起之血栓。
i.任何位置之動脈血栓。
ii.重要部位之靜脈性血栓,包括腦部靜脈、靜脈竇、上下腔靜脈、近端深部靜脈、肝靜脈或肝門靜脈血栓等。
III.發生因血管內溶血導致的進行性腎功能衰竭(serum creatinine大於2.0 mg/dL),且無法以其他原因解釋者。
(2)排除有高危險之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RAEB-1或RAEB-2)的病患。
(3)新個案需經專家小組特殊專案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期限為6個月。
(4)每6個月須重新評估治療結果。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則不予同意使用。
I.接受治療的患者用藥後病情沒有改善者(LDH超過正常值上限的1.5倍或最近3個月內輸血多於2個單位)。
II.PNH granulocyte clone size ≦50%。
III.發生嚴重再生不良性貧血者。(102/10/1)
◎附表三十之一:全民健康保險使用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治療藥品eculizumab特殊專案審查申請表
◎附表三十之二: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患者事前申請Soliris (eculizumab)用藥檢附資料查檢表
2.用於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Atypical Hemolytic Uremic Syndrome, aHUS)病人:(108/6/1、108/9/1)
(1)定義:
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為突然發生急性腎衰竭、急性溶血性貧血及低血小板(<150,000/μL)符合尿毒溶血症候群診斷,且不合併嚴重ADAMTS13功能欠損、分泌類志賀氏毒素大腸桿菌(shiga-like toxin-producing E. coli, STEC)感染、肺炎鏈球菌感染,且未具有相關併存疾病、藥物相關或其他等條件(coexisting diseases/conditions)者。少數也有可能因補體調節異常而產生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得視病患各別的情況由專家會議仔細評估及排除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的可能。
(2)治療對血漿治療反應不佳之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候群(aHUS)病人,且同時符合下列Ⅰ~Ⅲ之全部條件。
I.病人最近一週已進行至少4次的血漿置換或血漿輸液治療,仍出現血小板數< 150,000/μL,且比最近一次(須至少一個月前)TMA之前之3次血小板數平均值低至少25%;若無法取得之過去之血小板檢驗數值,則最進一次發病時之血小板數值須≤ 75,000/μL,且病患最近一週已進行至少4次的血漿置換或血漿輸液治療,仍出現血小板數≤ 100,000/μL。
II.LDH大於正常上限值(> 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或病人持續接受血漿置換治療,而LDH於最近一次發病時至少超過正常上限值。
III.血清肌酸酐 (creatinine)大於或等於年齡之正常上限值(≥ ULN for age),或因急性腎衰竭須要緊急透析治療之病人。
(3)符合尿毒溶血症候群診斷且排除以下情況:
I.「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
II.「次發性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與下列情形相關者:
i.流感
ii.肺炎鏈球菌感染
iii.分泌類志賀氏毒素大腸桿菌(shiga-like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感染
iv.thrombot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 (TTP)
v.合併HELLP (hemolytic anemia, elevated liver enzymes and low platelets) syndrome
vi.使用中藥物,如calcineurin inhibitors、化學治療、血小板抑制劑、口服避孕藥等
vii.其他血栓性微血管病 (thrombotic microangiopathy),包括惡性高血壓 (malignant hypertension)、抗磷脂質症候群 (antiphospholipid syndrome)、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viii.Cobalamin C欠損相關之尿毒溶血症候群
(4)病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Ⅰ、Ⅱ、Ⅲ及Ⅳ-Ⅷ至少一個器官侵犯時,屬於重症。只有重症才需要使用血漿置換術或eculizumab治療 (但使用eculizumab之前,仍需符合前述最近一週已進行至少4次的血漿置換或血漿輸液治療反應不佳等條件):
I.溶血性貧血(Hb低於10.0g/dl)
II.血小板減少(血小板低於150,000/μL)
III.血清LDH升高(高於各醫院檢驗室之正常值)
IV.急性腎衰竭(成人AKI第2期以上,兒童請參考表1)
V.腦血管病變(例如腦中風等)
VI.心臟障礙(例如缺血性心臟病、心衰竭)
VII.呼吸障礙(氧合能力200mmHg < PaO2/FiO2 ≦ 300mmHg + PEEP或CPAP≧ 5cmH2O)
VIII.缺血性腸炎、小腸破裂
表1急性腎衰竭定義
病期1 血清肌酸酐(Cr)基準值之1.5-1.9倍,尿量6-12小時量低於0.5ml/公斤體重/小時
病期2 血清肌酸酐(Cr)基準值之2.0-2.9倍,尿量12小時以上低於0.5ml/公斤體重/小時
病期3 血清肌酸酐(Cr)基準值之3倍以上且血清肌酸酐≧4.0mg/dl,且開始腎臟替代療法,在18歲以下則eGFR<35ml/min/1.73m2,尿量24小時以上<0.3ml/公斤體重/小時或12小時以上無尿
*KDIGO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for Acute Kidney Injury. Kidney Int Suppl 2012:2:1-138
(5)用藥禁忌
I.病人有嚴重之腦膜炎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s)感染
II.病人未施打過腦膜炎球菌疫苗,除非目前病情之權重高於腦膜炎感染之風險
(6)需檢送基因檢測報告經專家小組特殊專案審查核准後使用,每24週須重新申請,必要時得請照護病人之醫師專案報告。(108/9/1)
(7)使用eculizumab治療aHUS之退場機制:
I.Eculizumab治療有效及無效定義,如下:
i.治療有效定義:病人經使用eculizumab 6個月,其血栓性微血管病變獲得控制(指控制的定義為至少兩次檢驗,間隔超過一個月,血小板回復正常≧150,000/mm3,血紅素回復正常,LDH下降至正常值下限,持續呈現器官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ii.治療無效定義:病人經使用eculizumab 6個月,無法使血栓性微血管病變獲得控制(控制的定義如上);但須排除劑量不足或藥物經由尿液流失特別是併發腎病症候群患者。
II.若治療反應無法達到有效,建議由其他專家再作劑量評估或排除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之可能。
III.退場機制建議如下:
i.治療無效
ii.慢性腎臟病第五期
iii.嚴重腦傷害導致神經性異常重度殘障
iv.若病患疾病是由於帶MCP、CD46、CFI基因異常導致,且超過易感染病毒年紀(5歲以上),或者在延長給藥時間或減少劑量下仍然無復發且CH50<10%,可考慮停藥。

 

注意事項
1. 曾有以舒立瑞治療的病人發生危及性命及致死性腦膜炎球菌感染。使用舒立瑞的病人容易得到嚴重腦膜炎球菌感染(敗血症及/或腦膜炎)。
2. 應密切監測病人是否有腦膜炎球菌感染的早期病徵與症狀,若懷疑受到感染應立即進行評估。腦膜炎球菌感染若未被察覺及早治療,可能迅速發展到危及性命致死的程度。正在治療嚴重腦膜炎球菌感染的病人應停用舒立瑞。
警語
1. 進行舒立瑞治療的病人,曾有過發生危及性命與致死性腦膜炎球菌感染症的案例。腦膜炎球菌感染若未被察覺及早治療,可能迅速發展到危及性命或致死的程度。
2. 應遵守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ACIP)對腦膜炎預防注射的最新建議給予補體缺乏病人接種腦膜炎球菌疫苗。
3. 除非延後給予舒立瑞療法的危險性遠大於出現腦膜炎球菌感染的危險性,否則應安排病人接種腦膜炎球菌疫苗2週後,再施打第一劑舒立瑞。
4. 疫苗接種降低但不能消除腦膜炎球菌感染的風險。需監測病人是否有腦膜炎球菌感染的早期病徵,若懷疑受到感染應立即進行評估。
藥品保存方式
將舒立瑞置於原始包裝盒內,在2-8°C溫度下冷藏避光貯存直至使用時。
若置於原包裝盒內在控制的室溫下 (不可高於20℃)只可存放單次3天。若外包裝盒上有效期限已過期,請勿使用。
請勿冷凍與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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