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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令碼 20472 健保碼 BC26579100
商品名 TAFINLAR ★ 75MG(需事審) 藥品許可證 衛部藥輸字第026579號
中文名 泰伏樂膠囊 健保局藥理類別 100000 抗癌藥物
學名 Dabrafenib 外觀描述
外觀圖示
類別 PHR 劑量 CAP
抗生素 管制藥
仿單 TAFINLAR ★ 75MG(需事審)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L01EC02 dabrafenib

結構式
UpToDate UpToDate 連結
藥理作用
Dabrafenib是⼀種RAF激酶抑制劑。BRAF發⽣致癌性突變會促使RAS/RAF/MEK/ERK途徑發⽣持續性活化。在特定的癌症中,檢出BRAF突變的頻率相當⾼,包括約50%的⿊⾊素瘤。最常⾒的BRAF突變為V600E,在發⽣於⿊⾊素瘤的BRAF突變中約佔90%。
在⽣化分析中所獲得的臨床前資料顯⽰,dabrafenib可抑制密碼⼦600突變所造成活化的BRAF激酶。
適應症

1. 黑色素瘤:
Dabrafenib 單一療法或與trametinib 併用,可用於治療BRAF V600 突變陽性且無法以手術切除或轉移性的成人黑色素瘤。
2. 黑色素瘤的輔助治療:
Dabrafenib 與trametinib 併用,可用於治療BRAF V600 突變且完全切除後之第III 期黑色素瘤病人的術後輔助治療。
3. 非小細胞肺癌:
Dabrafenib 與trametinib 併用,可用於治療BRAF V600 突變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成人病人。
4. BRAF V600突變陽性且無法切除或轉移性實體腫瘤:
Dabrafenib與trametinib併用,可用於治療BRAF V600E突變之無法切除或轉移性實體腫瘤的6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病人,前述病人於先前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且無任何其他適當替代治療選擇。

使用限制:Dabrafenib不可用於治療結腸直腸癌病人,因為這類病人已知對BRAF抑制作用具先天抗藥性。

用法用量

給藥⽅式
膠囊應整顆⽤⽔服⽤。不可咀嚼或打開膠囊,也不可與食物或液體混合使⽤,因為dabrafenib的化學性質不穩定。
Debrafenib建議於每天相同時間服⽤,每次給藥應間隔12⼩時。當dabrafenib和trametinib併⽤時,每天服⽤⼀次的trametinib應選擇固定在早上或晚上與dabrafenib同時服⽤。 D
abrafenib應在餐前⾄少1⼩時或餐後⾄少2⼩時服⽤。若病⼈在服⽤dabrafenib後發⽣嘔吐的情形,不應重複服藥,⽽是在下⼀次預訂服藥時間再服藥。

劑量

Dabrafenib不論單⼀療法或與trametinib併⽤,於成⼈病⼈,建議劑量皆為150毫克(兩顆75毫克膠囊)每⽇兩次(相當於每⽇總劑量300毫克)。Dabrafenib應於餐前⾄少1⼩時或餐後⾄少2⼩時服⽤,兩劑之間並應間隔12⼩時左右。Dabrafenib應於每天的相同時間服⽤,以提⾼病⼈的順從性。 Dabrafenib於體重26公⽄以上之兒童病⼈建議劑量以體重為準(表1)。體重低於26公⽄之病⼈尚未確立建議劑量。

藥動力學

吸收
Dabrafenib在⼝服吸收之後,達到尖峰⾎中濃度的中位時間為投藥後2⼩時。⼝服dabrafenib的平均絕對⽣體可⽤率為95% (90% CI:81,110%)。投予單劑量藥物之後,在12⾄300毫克的範圍內,dabrafenib的曝藥量(Cmax與AUC)會以和劑量成比例的模式升⾼,但在以每⽇兩次的⽅式重複投藥之後,曝藥量的升⾼模式要低於和劑量成比例的模式。在重複投藥時,曝藥量有降低的現象,這可能是因為藥物本⾝的代謝作⽤受到誘導的緣故。第18天/第1天的平均蓄積AUC比值為0.73。在投予150毫克每⽇兩次的劑量之後,Cmax、AUC(0-t) 與投藥前濃度(Ct)的幾何平均值分別為1478 ng/ml、4341 ng*hr/ml與26 ng/ml。和空腹狀態相比較,將dabrafenib與食物併服會降低其⽣體可⽤率(Cmax與AUC分別會降低51%與 31%),並會延遲dabrafenib膠囊的吸收。
分佈 
Dabrafenib會與⼈類的⾎漿蛋⽩結合,結合率為99.7%。靜脈注射微劑量後的穩定狀態分佈體積為 46升。
⽣體轉化
Dabrafenib的代謝主要是透過CYP2C8與CYP3A4的作⽤形成羥基dabrafenib,然後再進⼀步透過CYP3A4的作⽤氧化成羧基dabrafenib。羧基dabrafenib會經由⼀種非酵素過程脫去羧基,形成去甲基dabrafenib。羧基dabrafenib會排入膽汁和尿液。去甲基dabrafenib可能也會在腸道中形成,並會被再吸收進入體內。
排除
靜脈注射單劑微劑量後的終端半衰期為2.6⼩時。⼝服單劑dabrafenib後的終端半衰期為8⼩時,這是因為⼝服給藥後的排除速率被吸收速率限制的緣故(翻轉型藥物動⼒學)。IV⾎漿廓清率為12升/⼩時。
⼝服⼀劑之後,dabrafenib的主要排除途徑為透過CYP3A4與CYP2C8的作⽤進⾏代謝。
Dabrafenib的相關物質主要都是排入糞便,在糞便中可檢出71%的⼝服劑量,在尿液中僅檢出23%(代謝物)。

副作用
⽪膚⾓化過度、頭痛、發燒、關節痛、疲倦、噁⼼、乳突瘤、禿髮、⽪疹、以及嘔吐。
交互作用
其他藥物對dabrafenib的影響 Dabrafenib主要由代謝酵素CYP2C8與CYP3A4代謝,其活性代謝物羥基dabrafenib與去甲基 dabrafenib則進⼀步被CYP3A4代謝。因此,會強效抑制或誘導CYP2C8或CYP3A4之作⽤的藥物分別可能會升⾼或降低dabrafenib的濃度。在使⽤dabrafenib治療期間,如可能應選擇使⽤其他替代藥物。如果要將強效的抑制劑(如ketoconazole、gemfibrozil、nefazodone、clarithromycin、 ritonavir、saquinavir、telithromycin、itraconazole、voriconazole、posaconazole、atazanavir)和dabrafenib合併投予時應謹慎。應避免將dabrafenib與CYP2C8或CYP3A4的強效誘導劑(如rifampicin、phenytoin、carbamazepine、phenobarbital或聖約翰草(貫葉連翹))合併投予。
禁忌
對活性成分或第1節中所列的任何賦形劑過敏。
給付規定
9.91.Dabrafenib (如 Tafinlar)、Trametinib (如 Mekinist):(110/3/1、
113/3/1)
1.Dabrafenib 和 trametinib 併用於治療 BRAF V600突變陽性 ECOG≤ 2且罹患無法切除(第ⅢC 期)或轉移性(第Ⅳ期)黑色素瘤之病人: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療程以3個月為限,如發現病情惡化應停止使用。
(2)再申請時應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
2.Dabrafenib 和 trametinib 併用於 BRAF V600突變陽性且完全切除之第三期黑色素瘤病人術後輔助治療: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療程以6個月為限,如發現病情惡化應停止使用。
(2)限用1年。
3.本品(dabrafenib 併用 trametinib 之治療組合)與 vemurafenib 僅能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
4.Dabrafenib 與 trametinib 併用於治療 BRAF V600E 突變之轉移性(第 IV 期)非小細胞肺癌成人病人:(113/3/1)
(1)作為先前已接受過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但仍惡化的轉移性(第 IV期)非小細胞肺癌成人病人第二線治療,使用本品無效後則不再給付該適應症相關之免疫檢查點 PD-1、PD-L1抑制劑。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I.初次申請時需檢附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以及 BRAF V600E 突變檢測報告。
II.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並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若病情惡化即不得再次申請。
注意事項
1. Dabrafenib⽤於野⽣型BRAF⿊⾊素瘤病⼈及野⽣型BRAF非⼩細胞肺癌病⼈的療效與安全性⽬前尚未確立,因此,dabrafenib不可⽤於野⽣型BRAF⿊⾊素瘤病⼈及野⽣型BRAF非⼩細胞肺癌病⼈。
2. Dabrafenib對駕駛及操作機械之能⼒的影響極微。當考慮到病⼈進⾏需要判斷、運動及認知技巧之活動的能⼒時,應權衡病⼈的臨床狀態與dabrafenib的不良反應概況。應提醒病⼈疲倦和眼睛相關問題可能會對這些活動造成影響。
過量處理
Dabrafenib使⽤過量並無任何特定的治療⽅式。如果使⽤過量,應對病⼈施以⽀持性治療,並視需要進⾏適當的監視。
藥品保存方式
請勿存放於30ºC以上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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