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中心公告
2021/07/27起廠商申請到院活動(SQV/SIV/MV.....等)請配合以下事項
1. 請於7個工作日前以電子郵件向負責SC提出申請
2. 到院當日請檢附3日內(獲得報告後72小時內)之COVID-19 Ag(-)證明文件;使用健保快易通請提前將畫面截圖並提供給SC
3. 配合醫院政策,請事先透過SC申請醫院通行碼,並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3-1 郵件中請提供 姓名/行動電話/預計到院時間/目的
3-2 SC於院內系統登錄後,產生之識別碼會以簡訊方式傳送
3-3 當日攜帶健保卡並提供識別碼或簡訊內容即可進入
4. 停留時間以當日為上限,若超過請於申請時提出說明
5. 到院後需配合醫院防疫政策
5-1 在院停留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
5-2 進入不同單位或場所前需配合消毒雙手
6. 臨床試驗中心TOCC實聯制表格填寫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UZPl5fMTj9SlpdgJxlgawPWPrMXf5FSlb58XcrU65jc/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