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主持人依審查委員意見回覆,中文標楷體,英文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為12。
2. 計畫內修正之部分請以粗體+網底做為標示。
3. 修正計畫後請連同此單等、審查申請表與複審審查表,乙式1份送至IRB送審。
4. 於收到此單一個月後未送複審或申覆之計畫,IRB得以逕行結案,往後則需重新申請。
5. 以上資料均需繳電子檔案(內含所有書面申請資料之電子檔,一個文件一個檔案,文件有簽名+簽日期請SCAN完整一份檔案(EX:申請表(需簽名+簽日期)共10頁,請SCAN完整10頁為一個pdf檔),無需簽名文件可繳word檔。並依「收件表格明細」中之順序,訂定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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