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備齊乙式 1份及電子檔至本院IRB進行暫停 &終止&撤案計畫,另交回正本核准函
說明:
1. 計畫暫停:經核准的研究計畫,主管機關/機構/試驗委託者/試驗主持人/IRB發現試驗執行中有安全疑慮,須進一步評估,得以主動或被動暫時停上執行部份或全部研究計畫。
2. 計畫終止:經核准的研究計畫,主管機關/機構/試驗委託者/試驗主持人/IRB發現試驗執行中有顯著事件發生(例如:確認療效不佳或安全有疑慮…等),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完成研究計畫(例如:人力、時間),得以主動或被動停止全部研究計畫,不再進行。
3. 計畫撤案:新申請之研究計畫案尚未核准前,或計畫尚未開始篩選受試者前即結束計畫,申請者/計畫主持人欲撤回該研究計畫,即可提出撤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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