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診斷書申請
各式診斷書申請

各類診斷書申請說明

壹、各類診斷書申請方式

名稱費用辦理流程注意事項
一般診斷書

1.第1份150元,第2份起每份100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門急診病患申請】

1.新申請→掛號門診/急診→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2.申請副本→診斷書櫃檯受理

【住院中病患申請】

護理站→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1.請參考檢附證明文件(一)。

2.住院或急診病友,若出院/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勞農保傷病診斷書每份150元
勞農保失能診斷書每份1000元
傷害診斷證明書

1.第1份1130元,第2份起每份600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兵役用診斷書

1.第1份600元,第2份起每份250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大陸人民來台探病用診斷書

1.第1份100元,第2份起每份15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用診斷書

1.第1份500元,第2份起每份15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書

1. 第1份150元,第2份起每份100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

1. 第1份150元,第2份起每份100元

2.單純申請副本,不收取掛號費

英文診斷證明書每份200元同上

1.請參考檢附證明文件(一)

2.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書,另需另提供病患英文姓名之證件正本如護照或居留證。

出生證明書2份以內免費,第3份起每份100元

1.住院中申請:

產房登記→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2.出院後申請:

繳費櫃檯→資料核對→繳費櫃檯用印。

請參考檢附證明文件(二)
英文出生證明書每份200元

1.門診申請:

2.以新生兒母親資料→掛號婦產科→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3.住院中申請:

4.產房登記→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1. 請參考檢附證明文件(三)。

2.逾法定年齡20歲以上且連續超過七年未再來本院就醫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再備妥本院發行之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死亡證明3份以內免費,第4份起每份100元

1.出院後24小時內回院申請

護理站→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2.出院後逾24小時後回院申請

掛號門診→醫師開立→繳費櫃檯用印

1.請參考檢附證明文件(一)

2.出院後逾24小時後申請者,請掛號原主治醫師開立

英文死亡證明書每份200元同上

1. 請參考檢附證明文件(一)

2. 出院後逾24小時後申請者,請掛號原主治醫師開立

3. 需另提供病患英文姓名之證件正本如護照或居留證。

貳、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診斷書

申請對象應付文件受理時間/辦理用印窗口
本人

1.身分證正本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擇一

2.外籍人士居留證或護照擇一

【沙鹿院區】第一醫療大樓1F

1.週一至五08:00~17:30【9~10號櫃檯】

2.週一至五17:30~21:30【6~7號櫃檯】

3.週六08:00~13:00【9~10號櫃檯】

4.其他時段【急診掛號櫃檯】

 

【大甲院區】1F

1.週一至週五08:00~17:30【住院服務中心12~13號櫃檯】

2.週一至週五17:30~21:30【6~9號櫃檯】

3.週六08:00~12:00【住院服務中心】

代理人

1.代理人、病人本人身分證正本

2.委託書

法定代理人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法定裁定文正本)

亡故者資料申請

1.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

2.具繼承權者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

3.病人除戶謄本或死亡診斷證明書

二、出生證明

申請對象應附文件受理時間及窗口

新生兒之父母(對象A)

成年民眾本人(對象B)

1.新生兒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護照正本

2.對象A:新生兒之父與母的身分證正本‚護照正本,或英文戶籍謄本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3.對象B:成年民眾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護照正本、父與母護照正本,或英文戶籍謄本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4.外籍人士需提供居留證或護照擇一

5.逾法定年齡20歲以上且連續超過七年未再來本院就醫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再備妥本院發行之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沙鹿院區】第一醫療大樓1F

1.週一至五08:00~17:30【 9~10號櫃檯】

2.週 六08:00~13:00【 9~10號櫃檯】

【大甲院區】1F

1.週一至五08:00~17:30【住院服務中心12~13號櫃檯】

2.週六08:00~12:00【住院服務中心12~13號櫃檯】

代理人申請

1.依上述對象A、B提出應附證明文件

2.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3.委託同意書

同上

三、英文出生證明

申請對象應付文件受理時間/辦理用印窗口
新生兒之父母

1.新生兒父與母的身分證正本

2.外籍人士居留證或護照擇一

【沙鹿院區】第一醫療大樓1F

1.週一至五08:00~17:30【9~10號櫃檯】

2.週六08:00~13:00【9~10號櫃檯】

3.其他時段【急診掛號櫃檯】

【大甲院區】1F

1.週一至週五08:00~17:30【住院服務中心12~13號櫃檯】

2.週六08:00~12:00【住院服務中心12~13號櫃檯】

代理人

1.新生兒父與母的身分證正本

2.代理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3.委託同意書


相關檔案
醫療文件申請委託同意書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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