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trolene
2. 惡性高熱:術前預防惡性高熱,以及惡性高熱重症後預防復發。
慢性痙攣:
常⾒劑量重要的是要個別化調整劑量以獲得最⼤效果。建議使⽤能產⽣最佳反應的最低劑量。鑑於⻑期使 ⽤ Dantrolene sodium capsule 可能造成肝損傷,如果在 45 天內效益不明顯,則應停⽌治療。
成⼈
建議依以下步驟調整劑量,有些病⼈在達到更⾼的每⽇劑量前不會有反應。
每個劑量應維持 7 天以確定病⼈的反應,如果在下⼀個劑量沒有觀察到進⼀步效益,劑量應該減少到前⼀個劑量。
每次 25mg,每天 1 次,連續 7 天,然後,
每次 25mg,每天 3 次,連續 7 天,
每次 50mg,每天 3 次,連續 7 天,每次 100mg,
每天 3 次。某些病⼈可能需要每天 4 次的劑量治療。
每⽇總劑量不應超過每天 4 次、每次 100 毫克。
惡性⾼熱:
術前預防:
術前 1⾄2天,將4⾄8 mg / kg /day 的Dantrolene sodium capsule 劑量分成 3 或 4 次⼝服使⽤。最後⼀次給藥應在預定⼿術前約 3-4 個⼩時給予,並以最⼩量的⽔服⽤。此劑量通常會產⽣骨骼肌無⼒和鎮靜(嗜睡和疲倦),通常可在建議劑量範圍內調整,以避免失能或過度胃腸道過度刺激,包括噁⼼及/或嘔吐。
惡性⾼熱危象後治療:
惡性⾼熱危象後也應⼝服 Dantrolene sodium capsule,劑量為每天 4 ⾄ 8 mg/kg,分成 4 次服⽤,持續 1 ⾄ 3 天,以防⽌惡性⾼熱復發。
特殊族群⽤法⽤量
慢性痙攣⼩兒病⼈:建議依以下步驟調整劑量,有些病⼈在達到更⾼的每⽇劑量前不會有反應。每個劑量應維持 7 天以確定病⼈的反應,如果在下⼀個劑量沒有觀察到進⼀步效益,劑量應該減少到前⼀個劑量。 0.5 mg/kg,每天 1 次,連續 7 天,然後,
0.5 mg/kg,每天 3 次,連續 7 天,
1 mg/kg,每天 3 次,連續 7 天,
2 mg/kg,每天 3 次。
2. 當肌⾁的痙攣被⽤於維持運動中的直立姿勢和平衡,或利⽤肌⾁痙攣來獲得或維持增強功能時,禁⽤ Dantrolene。
當肝功能監測之下使⽤,包括頻繁檢測 SGOT 或 SGPT。 若服⽤ Dantrolene sodium 45 天後仍無法觀察到效益,則應停⽌使⽤ Dantrolene sodium。 應依個別病⼈給予最低有效劑量。
2. Dantrolene 與伴有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的胸腔積液有關。
3. 有既往肝病或肝功能異常病⼈應謹慎使⽤。
4. 併⽤鎮靜劑時應謹慎。
5. 服⽤本品可能引起光過敏反應。 服⽤時應警告病⼈不要暴露在陽光下。
應保持⾜夠的氣道,⼿邊應備有⼈⼯復甦設備。 應進⾏⼼電圖監測,並仔細觀察病⼈。 迄今為⽌,沒有在 Dantrolene Sodium 過量服⽤後進⾏透析處置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