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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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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描述:
紅色圓凸形膜衣錠,錠劑上刻有BAYER,200之字樣,10mm。

醫令代碼:
20541

商品名:
NEXAVAR★ 200MG(健保事審)

中文名:
蕾莎瓦膜衣錠

學名:
Sorafenib

劑型:
TAB

孕婦用藥分級:
D 級

健保碼:
BC24727100

藥品許可證:
衛署藥輸字第024727號

仿單下載:

用藥指導單張:

ATC7藥理類別:

結構式 :

Image:Sorafenib.svg

4-[4-[[4-chloro-3-(trifluoromethyl)phenyl]carbamoylamino] phenoxy]-N-methyl-pyridine-2-carboxamide


UpToDate:

藥理作用 :

Sorafenib為激酶的抑制劑,在體外試驗中可降低腫瘤細胞增生。Sorafenib被證實可抑制多種細胞內(CRAF、BRAF和突變型BRAF)及細胞表面激酶(KIT, FLT-3、RET、VEGFR-1、VEGFR-2、VEGFR-3和PDGFR-β)反應。目前認為這些激酶中有數種與腫瘤細胞的訊息傳遞、血管增生和細胞凋亡有關。Sorafenib抑制人類肝細胞癌、腎細胞癌的腫瘤生長及血管增生,在免疫功能缺損小鼠中數種人類腫瘤異體移植的模式上也觀察到相同效果。Sorafenib亦抑制分化型甲狀腺癌的腫瘤生長。


適應症:
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之晚期肝細胞癌(HCC)。 晚期腎細胞癌(RCC)且已接受interferon-alpha或interleukin-2治療失敗,或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 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進行性(progressive)分化型甲狀腺癌(DTC)。

用法用量:
Nexavar的每日建議劑量為一次400毫克(2顆200毫克錠劑),一天服用2次,不與食物一起服用(至少用餐前一小時或用餐後2小時)。口服使用,以水吞服。治療應持續直到病患無法再得到臨床效益或發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肝細胞癌及腎細胞癌的劑量調整方式
處理疑似藥物不良反應時,可能需要暫時中斷Nexavar治療及/或減少劑量。當必須要減少劑量時,Nexavar的劑量應降至每天
400毫克,若須進一步減少劑量,Nexavar的劑量可以降至每隔一天400毫克。
分化型甲狀腺癌的劑量調整方式
處理疑似藥物不良反應時,可能需要暫時中斷Nexavar治療及/或減少劑量。當治療分化型甲狀腺癌的過程中必須要減少劑量時,Nexavar的劑量應降至每天600毫克,分兩次服用(2錠200毫克及1錠200毫克,間隔12小時),若須進一步減少劑量,Nexavar的劑量可以降至1錠200毫克,一天兩次,接續可再降至1錠200毫克,一天一次。當非血液學的不良反應獲得改善後,可以增加Nexavar的劑量。

副作用:
紅斑和出疹、腹瀉、噁心、疲倦。

藥物動力學:

投與Nexavar錠劑後,與口服溶液比較,其平均相對生體可用率為38-49%。Sorafenib的清除半衰期約為25-48小時。多次投與sorafenib連續7天後所造成的累積量為單次投藥的2.5到7倍。Sorafenib血漿濃度在7天內達到穩定狀態,平均濃度的峰谷值比小於2。
評估DTC、RCC和HCC病患投與Nexavar 400 mg一天2次後的Sorafenib穩定狀態濃度,DTC病患的平均穩定狀態濃度為HCC病患的1.8倍和RCC病患的2.3倍,DTC病患其Sorafenib濃度增加的原因仍不清楚。
吸收與分布
口服投與後,sorafenib約在3小時達到最高值血漿濃度。當與含中度脂肪餐食(30%脂肪;熱量700卡)服用時,生體可用率與空腹時相似。如果與高脂肪餐食(50%脂肪;熱量900卡)服用,sorafenib的生體可用率會比空腹時減少29%。建議Nexavar不與食物一起服用。
口服投與劑量超過400毫克每天2次時,平均Cmax和AUC的上升低於正比關係。
體外試驗中sorafenib與人類血漿蛋白的結合率為99.5%。
代謝與清除
Sorafenib主要在肝臟中藉由CYP3A4氧化代謝,以及藉由UGT1A9醛糖酸作用(glucuronidation)進行代謝。Sorafenib共軛物會由胃腸道的細菌葡萄糖醛酸酶活性分解,進行未共軛化藥物的再吸收作用。與neomycin併用會干擾此過程,降低54%的sorafenib平均生體可用率。
在穩定狀態時約有70-85%的sorafenib分解物在血漿中循環。已確認的sorafenib代謝物有8個,其中有5個在血漿中發現。
sorafenib主要的代謝物(pyridine N-oxide)於體外試驗中發現其與sorafenib有相似的效價,而約佔穩定狀態時循環分解物的9-16%。
口服100mg sorafenib溶液後,14天時有96%劑量的回收,77%於糞便中排除,19%於尿液中以醛糖酸化後的代謝物排除。約有51%為未代謝的sorafenib於糞便中發現,但未於尿液中發現。


交互作用:

1.UGT1A1和UGT1A9受質
Nexavar與主要經由UGT1A1路徑代謝/排泄的化合物(如irinotecan)併用時應小心。體外資料顯示sorafenib經由UGT1A1 (Ki值1 μM)和UGT1A9 (Ki值2 μM)路徑抑制醛糖酸作用。Nexavar併用irinotecan時,其活性代謝物SN-38進一步經由UGT1A1路徑代謝,使SN-38的AUC增加67- 120%。與Nexavar併用時,UGT1A1和UGT1A9的受質全身性曝露量可能會增加。
2.Docetaxel
Nexavar (一天二次200或400 mg於21天週期的第2到19天給與) 與Docetaxel (每21天給與75或100 mg/m2) 併用時,三天的停藥期間,docetaxel的AUC增加36-80%,Cmax增加16-32%。建議當Nexavar與docetaxel併用時要謹慎進行。
3.Doxorubicin/Irinotecan
同時使用Nexavar治療使doxorubicin的AUC增加21%。雖然這些發現的臨床意義未明但Doxorubicin與Nexavar併用時應小心。
當併用irinotecan時,其活性代謝物SN-38進一步經由UGT1A1路徑代謝,使SN-38的AUC增加67 120%,而irinotecan的AUC增加26-42%。這些試驗結果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
4.Fluorouracil
Nexavar與fluorouracil併用時,曾觀察到fluorouracil的AUC升高(21%至47%)或降低(10%)。Fluorouracil/leucovorin與Nexavar併用時應小心。
5.CYP2B6和CYP2C8受質
Sorafenib抑制CYP2B6及CYP2C8的Ki值分別為6及1–2 μM。在一個單獨的臨床試驗中,併用Nexavar和paclitaxel導致經 CYP2C8形成之paclitaxel活性代謝物6-OH paclitaxel的曝露量無減少反而增加。
6.CYP3A4誘導物
持續併用Nexavar和rifampicin會導致sorafenib的AUC平均減少37%。其他CYP3A4活性誘導劑(例如學名為Hypericum perforatum的聖約翰草、phenytoin、carbamazepine、phenobarbital和dexamethasone)也會增加sorafenib代謝,因而減少sorafenib濃度。


禁忌:

1.Nexavar禁用於已知對sorafenib或其任何賦形劑有嚴重過敏的病患。
2.使用carboplatin和paclitaxel治療鱗狀細胞肺癌病患時,禁止併用Nexavar。


飲食提示:
與高脂肪餐時服用,生體可用率會比空腹時減少29%。

過量處理:

Nexavar藥物過量沒有特別的治療。
臨床試驗中Nexavar最高劑量為每次800毫克,每天2次。此劑量下觀察到的不良反應主要是腹瀉和皮膚事件。因為在動物的
口服急性毒性試驗中藥物的飽和吸收,並未有動物急性過量症狀的相關資料。
若懷疑有藥物過量的情形,應停止服用Nexavar並給予支持性治療。


藥品保存方式:
30度C以下乾燥處儲存。藥品必須至於兒童無法觸及之處。

給付規定:
9.34.Sorafenib(如Nexavar):(98/10/1、100/6/1、101/8/1、104/12/1、105/11/1、106/1/1、107/7/1、108/6/1、108/12/1、109/1/1、112/8/1、114/2/1、114/6/1)
1.晚期腎細胞癌部分:
(1)晚期腎細胞癌且已接受interferon-alpha或interleukin-2治療失敗,或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須符合cytokine禁忌症者得直接使用sorafenib。但須列舉出所符合之禁忌症及檢附相關證明。(100/6/1)
(2)無效後則不給付temsirolimus。(108/12/1)
(3)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104/12/1)
2.晚期肝細胞癌部分:(101/8/1、105/11/1、108/6/1、109/1/1、112/8/1、114/2/1、114/6/1)
(1)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之Child-Pugh A class晚期肝細胞癌成人患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Ⅰ.肝外轉移(遠端轉移或肝外淋巴結侵犯)。
Ⅱ.大血管侵犯(腫瘤侵犯主門靜脈或侵犯左/右靜脈第一或第二分支)
III.經導管動脈化學藥物栓塞治療(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 embolization,T.A.C.E.)失敗者,需提供患者於12個月內>=3次局部治療之記錄。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之後每3個月評估一次。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101/8/1、114/6/1)
(3)每日至多處方4粒。
(4)Sorafenib、lenvatinib、atezolizumab併用bevacizumab、tremelimumab併用durvalumab僅得擇一給付,不得互換。(109/1/1、112/8/1、114/2/1)
3.用於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進行性(progressive)分化型甲狀腺癌(RAI-RDTC):(106/1/1)
(1)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進行性(progressive)分化型甲狀腺癌。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
(3)Sorafenib與lenvatinib不得合併使用。(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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