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病主法之規範,以及頒訂之AD內容,醫療委任代理人在AD臨床生效時,其所需進行之決定,也必須依照意願人在AD中所敘明之意願,除非意願人在各選擇中選擇「我希望在(一段時間)內,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嘗試,之後請停止;但醫療委任代理人得於該期間內,隨時表達停止的意願」,或「請由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決定」,則醫療委任代理人便必須依照他對於意願人的瞭解為意願人進行決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本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一項之規定,若醫療委任代理人不代理意願人表達醫療意願,或經醫療機構確認無法聯繫時,意願人之預立醫療決定,不予執行。因此,醫療委任代理人之委任應謹慎為之。此外,若您曾經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DNR)」,則必須注意兩份資料中所表示之意願是否一致,甚至醫療委任代理人是否為同一人/數人。兩者之間之一致性越高,則醫療委任代理人在幫意願人決定/進行意思表達時,也將更無異議。
依照病主法第三條第1項第一款,維持生命治療是指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等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而在第二款中則載明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則指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與水分。
就維持生命治療而言,依照本法之規定,其可為有效醫療。具體而言,較為常見的措施或是醫療行為則如:心肺復甦術(CPR)、呼吸器、輸血、洗腎、或抗生素治療。這一些醫療作為可能會用在不同疾病或身體狀況之病人。例如呼吸器,嚴重的慢性肺阻塞病人可能就會用到,末期腎衰竭的病人也可能會依靠洗腎治療延長數年生命。但是這些治療方法可能因為不同的原因,對病人的生活品質或是個人尊嚴造成很大的影響。
而人工營養和流體餵養的部分並不是一種治療。病人可能因為疾病或身體的狀況不能像一般人一樣透過「吃」、「喝」獲得身體所需要的營養及水分,或者無法吃或喝;亦或因為正在接受特定治療,需要更多的營養,這時就可能需要使用特殊的方式給予營養。
在簽署AD之前,意願人可以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10),而當意願人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的時候,醫療委任代理人就必須參與ACP(§9-2)。
但是如果意願人在進行ACP之前沒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是可以在沒有醫療委任代理人出席的情況之下接受ACP。
而醫療委任代理人因為可以代理意願人行駛聽取告知、簽具同意書、依意願人之AD內容表達意願,醫療委任代理人在AD的執行,有其重要性,因此在進行ACP之前建議意願人都能指定其醫療委任代理人,並共同參與ACP,以使之能瞭解意願人之價值觀與選擇。
諮商前,除了跟本院社工課預約諮商時段外,您可以思考這五件事情:
1.邀請二親等親友參加諮商
2.如果有需要可以安排醫療委任代理人
3.了解諮商所需費用
4.諮商時需要攜帶的資料與證件(健保卡、若要申請補助的證明文件)
台灣目前的法律中,仍舊不允許安樂死或醫療協助自殺,所以病主法並非主張病人可以選擇安樂死。
因為台灣的法律仍崇尚最大生命保護原則,也就是一個人的生命不能夠輕易終止。而病主法則是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仍試圖對病人生命的尊嚴與品質進行保障,讓符合五項臨床要件的病人的特殊拒絕醫療權能夠受到重視與保障。
因此,在這兩部法律的規範之下,意願人可以選擇拒絕特定用來延續自身生命的治療,而在生理舒適以及生命尊嚴共同受到照顧的狀況下,讓生命自然完成她的過程。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指意願人與諮商團隊、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所進行之溝通過程,共同商討當意願人未來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適當的照護方式以及病人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諮商過程除了了解相關醫療方針外,更著重讓親友了解意願人的意願和達成共識,讓規劃得以被尊重執行。
※「預立醫療決定書」: (Advance Decision, AD)
指意願人事先寫好的的書面文件,指明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與醫療照護、善終等相關意願之決定,此醫療決定書將會註記在健保卡內。
1.說明病主法內您有哪些受保障的知情與選擇權。
2.說明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公告重症 (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12種特殊疾病),以上這五種臨床情境的判定標準。
3.介紹延命時經常使用的醫療選項有哪些:維持生命治療(例如:CPR、呼吸器、輸血及重度感染時的抗生素)及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鼻胃管、靜脈注射等..)這兩類醫療措施的使用以及其風險。
4.討論您預立醫療決定書內對五種臨床情境時的醫療偏好選擇、未來撤回及變更的程序。
5.讓您家人了解您對醫療決定的規劃,更了解未來決定書啟動時的程序跟緩和醫療。
不一定,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不一定需要當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不需要有壓力,您也可以帶回去慎重思考後,再回醫院完成簽署程序。其實回去討論跟親友一起思考、探索生命議題的過程也是很有意義,不但能讓家人知道,也能到時候疾病狀況符合時,他們才能尊重與幫你啟動。
要區分植物人跟昏迷需要先認識人意識的兩個重要面向—知覺與醒覺。
「知覺」簡單的說就是一個人知道他自己或是身邊發生了什麼事,像是會覺得冷熱、能夠感覺情緒、能夠聽、看。
而「醒覺」則是指一個人像睡覺跟清醒的歷程,睡著了、睡醒了,這樣子的循環。
就一個昏迷的病人來說,病人本身是沒有知覺與醒覺的,也就是他不知道自己或是身體周遭發生了什麼事,同時也一直呈現睡著般的外觀。而對於植物人來說,病人可能一開始的時候同樣呈現昏迷的狀況,但是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腦部狀態有些改變,使得病人會呈現清醒、睡著之間的交替。
醒的時候眼睛可能是睜開的,但是儘管如此,植物人還是沒有知覺,不會知道自己跟身邊發生了什麼事。儘管昏迷與植物人都是躺在那邊不能動,其實外觀跟腦部的狀況還是很不一樣的。



